----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按照HJ 25.1、GB36600、《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文件》等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和推荐方法执行,新污染物以国家级分析测试机构开发的作业指导书为准。
----地下水样品采集和检测按照HJ164-2020、GB/T 14848、《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文件》等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和推荐方法执行,新污染物以国家级分析测试机构开发的作业指导书为准。
污染场地现场采样分为土壤样品采样和地下水样品采样。信息采集是土地污染调查治理的基础环节,在土地污染信息采集中,应重视初步采样调查技术的规范使用,以此为土地污染防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土壤样品采样
在土壤样品的采集中,应考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样品的采集。通常,此类污染物土壤样品应单独采集,在采集过程中,应先将样品的表层刮去1~2cm,然后选择表皮下的新鲜土样作为样品,采集的样品放在棕色样品瓶,并添加10mL 的甲醇保护剂。
土样采集采用非扰动采样器完成,要求采集不少于5g原状岩芯的土壤样品,并且需多采集一份作为备用。完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采集后,需开展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金属污染及其他类型的土壤样品的采集。要求后续采集的样品无碎石等杂质,用广口瓶盛装,瓶盖旋紧后用泡沫塑料包裹,并存放在有冷冻蓝冰的保温箱内。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完成采集的土壤样品,应通过便携式有机气体检测仪进行快速检测,快速检测而应在30min内完成,且快速检测的次数应保持在 2 次。
现场快速检测分为检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PID与检测重金属的XRF。对于VOCs的快速检测,该指导规范中要求把土壤样品装入自封袋中,震荡2分钟或放置10分钟后,用PID插入自封袋内检测。XRF检测的关键是被检测土壤样品的均匀性,不均匀的土壤样品会导致多次检测结果的差异比较明显。
地下水样品采样
在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中,应按照设计、钻孔、下管、滤料填充、密封止水、井台构筑、成井洗井、封井的流程建设地下水采样井。对于地下水采样井,应严格按照地下水建井采样 要求规范进行操作。洗井前应通过滤料、止水材料稳定采样井24h,然后按照小于3.8L/min 的要求控制洗井流速,实施初次洗井操作。洗井48h后开始二次洗井。针对洗井中水位下降超过10cm 的情况,应降低洗井流速,并且整个洗井阶段应做好井内pH值、水位、温度、电导率等指标的记录。
地下水采样中,要求先采用保护剂润洗样品瓶,润洗次数保持在2~3 次,然后采用气囊泵或低流量潜水泵采集带下水样品。样品采集中,先采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地下水样品,再采集其他类型样品,采样水流保持在0.3L/min 以内。完成样品采集后,要求 采样瓶的上部无顶空及气泡。需要注意的是,为避免在地下水样品采集中出现交叉污染问题,针对非一次性的样品采集设备,在使用前还应进行设备清洗。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本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该工作调查环节众多,调查方法差异较大。做好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不仅能够指导企业生产,而且对于土地污染的治理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