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环发〔2023〕7号
鲁环发〔2023〕7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各直属单位:
现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8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生态环保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环评保障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1.聚焦重点项目强化环评服务。坚持专班推进,主动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围绕今年省市县三级谋划的15000个重点项目,列出环评服务清单和管理台账,定期调度项目环评进展,主动帮扶指导。督促各市环评审批部门严格落实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提前介入,提供精准“一对一”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提速,做到即来即审。
2.加强环评政策咨询服务。开设“线上咨询”和“线下专区”,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强化环评咨询服务,加大环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把握环评有关要求。指导各市、县(市、区)环评审批部门定期与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
3.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研究推进环评审批试行承诺制。持续对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督促全省所有产业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
二、强化降碳减污,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
4.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全方位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释放发展空间。一季度,启动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2023年年底前,完成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夏病冬治”工作,做好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5.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一季度,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提出“一口一策”整治措施,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年力争建设10处以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和水体净化等工程,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已排查出的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于使用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整县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的县(市、区),按照贷款额分档,省级财政于次年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补。
7.进一步优化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每季度在山东环境网站(www.sdein.gov.cn)发布更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公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类别等信息,保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足和渠道畅通。
8.推动重点领域降碳增效。积极探索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2023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2023年年底前,搭建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
三、强化环境要素保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9.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要素保障。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深挖污染物减排潜力,建立重点减排工程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指导各市统筹污染物指标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10.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管理并实施差异化管控。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指导具备条件的长流程钢铁企业积极创建环境绩效A级,A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不停产限产,可以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1.创新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认真落实《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实行碳排放指标省级收储调剂,强化重大项目生态环境要素支撑,推动国家和省布局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12.优化VOCs排放治理措施。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四、强化财政金融保障,拉动环保有效投资
13.尽快下达生态环境财政奖补资金。督促指导各市、县(市、区)及时将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配合省财政厅尽快下达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加快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14.建立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重点工程为载体,精准识别我省2023—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重点流域、区域、问题及重点项目,建立全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全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15.健全完善省环保金融项目库。落实好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及时更新省环保金融项目库清单,2023年3月底前,新增入库项目100个左右,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着力推动150亿元环保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落地生效。
16.深入实施环保企业金融辅导。在前期对接580多家企业230亿元融资支持的基础上,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继续组织对有融资需求的环保企业和EOD模式试点项目等开展精准金融辅导,2023年力争再新增200亿元以上融资支持。
17.组织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对象评选。一季度,组织完成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对象评选。对受到激励的市、县(市、区),省级在安排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奖励。
五、强化科技创新,推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18.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23年3月底前,开通运行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全年建设5-7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对获批建设的每个按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19.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编制《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推进方案》,加快推进济南、青岛、淄博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打造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壮大100家生态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组织开展6-8家环保管家和环境医院试点,每个试点按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20.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一季度末,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组织全省1000家以上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力争推动企业全年投入50亿元以上的资金用于清洁生产改造。选取10个园区或产业集群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每个按规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
21.扎实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2023年3月底前,力争新批准建设3-5家生态工业园区,全年新批准建设或命名10家左右生态工业园区,对新获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每个按规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
22.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2023年3月底前,组织召开全省EOD模式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前期总投资600亿元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全年再组织开展7家左右省级EOD模式试点,新增试点项目总投资额达到300亿元以上,力争为试点项目新增10亿元以上的金融授信额度。
六、强化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23.加强典型示范和政策帮扶。在全省遴选100个左右抓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引导各地政府和企业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编制《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政策汇编》,服务环保企业用好用足产业发展政策。
24.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科技帮扶。部省联合在黄河流域重点城市开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会同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百园千企”生态环保科技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难题、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25.全面落实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白名单”管理制度。2023年2月底前,全省16市全面落实“白名单”车辆免于定期排放检验排气污染物检测。
26.加强监督执法帮扶。健全“自动监测和电量监管全程监控+问题线上整改审核”的闭环非现场执法体系,非现场执法比例达到30%以上,完善智慧监管执法系统,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
27.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防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政策解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近期以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2023年2月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对我省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首季“开门红”、加快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主动担当作为,下真功夫,出真措施,强化环评服务和要素保障,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拉动环保有效投资,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发展质量,同时守好生态环境底线,厚植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考虑
《若干措施》制定过程中,努力做到三个紧密结合,一是紧密结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安排,加强要素保障、拉动有效投资。三是紧密结合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若干措施》注重多措并举,既提出要加强环评服务和环境要素保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支撑;也提出要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产业、拉动环保有效投资,直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还提出要强化降碳减污和帮扶指导,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不断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6部分27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为强化环评保障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共3条具体措施,分别为聚焦重点项目强化环评服务、加强环评政策咨询服务、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等。
第二部分为强化降碳减污,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共5条具体措施,分别为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动重点领域降碳增效等。
第三部分为强化环境要素保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共4条具体措施,分别为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要素保障、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管理并实施差异化管控、创新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优化VOCs排放治理措施等。
第四部分为强化财政金融保障,拉动环保有效投资。共5条具体措施,分别为尽快下达生态环境财政奖补资金、建立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健全完善省环保金融项目库、深入实施环保企业金融辅导、组织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对象评选等。
第五部分为强化科技创新,推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共5条具体措施,分别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扎实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
第六部分为强化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共5条具体措施,分别为加强典型示范和政策帮扶、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科技帮扶、全面落实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白名单”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执法帮扶、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防控等。
专家解读〡《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省生态环境规划院院长谢刚研究员对《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可以说良好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地在严把生态环境质量关的同时,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的优化、倒逼、服务作用,采取了创新监管模式、精简审批流程、提升执法效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等一系列措施,服务重大项目落地,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抓手。
去年,我省梳理并印发《“抓环保 促发展”100例》,向全社会公布了一批具有示范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这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若干措施》,在吸收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可实施的实招硬招。一是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放在首位,通过优化重点项目强化环评服务、加强环评政策咨询服务、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等措施,建立重点项目台账,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精准“一对一”服务,实行环评“打捆审批”,助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二是依托大气、水、农村、固废等领域污染治理和重点领域降碳增效措施,积极探索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在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的同时,辅以环境要素保障和环境绩效分级管理机制,推动总量指标和碳排放指标向效益好、污染少的绿色低碳行业和企业流动,让“好马吃到好料”,可以有效推动绿色低碳水平的提升。三是通过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尽快下达生态环境财政奖补资金,健全完善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等措施,将会有效拉动环保有效投资。四是通过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等措施,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可以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五是通过强化科技创新,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科技帮扶,通过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通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更好的发挥好园区的主力军作用,进而达到有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目标。
《若干措施》的印发实施,必将发挥生态环保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促进、倒逼和支撑作用,为全省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