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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 共300项 多项涉及生态环保领域!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02-01

  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
 
  (一)高标准建设“两区”“三平台”
 
  116.推动出台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2.0方案,围绕服务业重点行业、关键要素,争取一批高含金量政策在京先行先试。加快与RCEP、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先行先试,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积极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和数字贸易示范区。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
 
  117.加快数字贸易港建设,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国际合作,深入探索数据流动、交易制度规则。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海淀区政府
 
  118.持续推进全产业链开放和全环节改革,在文化贸易等领域探索推出一批突破性新举措。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
 
  119.启动重点园区(组团)发展建设三年行动,促进重点园区、组团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0.实施中德经济技术合作先行示范区双向交流升级行动,加强园区国际化建设。高标准建设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围绕新能源、智能制造、医药健康等打造创新创业载体,吸引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和优质项目入驻。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21.实施首都国际机场地区提质更新再造第一国门三年行动计划,推行电子单证,推动天竺综保区二期南北联络道建设,支持发展国际冷链物流、国际应急物流等特色业务。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北京海关,顺义区政府,首都机场集团
 
  122.制定实施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大兴国际机场五类指定监管场地申报。加快推进大兴国际机场综保区(二期)项目。积极争取设立中关村等新综保区。举办北京国际航空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北京海关,海淀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23.配合民航部门积极推进国际航空客运恢复发展,大力拓展国际客货运航线,积极构筑航空“双枢纽”国际竞争力。发展货物跨境多式联运,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北京海关
 
  124.大力打造“双枢纽”国际消费桥头堡,加快“双枢纽”设施建设,推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一期续建(卫星厅)工程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加快免税店和离境退税商店建设,推动跨境电商医药零售和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海关
 
  125.高水平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以“三平台”为引领深化各领域对内对外交流合作。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贸促会,西城区政府,海淀区政府
 
  126.深化京港、京澳全方位交流合作,高质量办好京港合作会议第五次会议、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京澳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大力推进京台交流合作,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举办第26届京台科技论坛。
 
  主责单位:市台办,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贸促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127.全面落实国家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围绕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迭代出台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始终保持首善之区营商环境的领先地位。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8.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推出60个“一证(照)通办”事项。持续清理规范证明。编制细化市区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简化企业准入、准营审批流程,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程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由自贸试验区向全市推广。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129.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等“一件事”集成办服务场景。新增社保缴费、公积金补缴等22项“跨省通办”事项。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市医保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30.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调整优化“一业一册”,加快“一业一单”规范化梳理,在全市推动“一码检查”。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1.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健全市场监管系统“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32.出台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效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推动公平竞争地方性立法,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重点解决数字经济下竞争政策适用性问题。打造海淀、通州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培育建设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完善要素市场建设,增强政策可知晓可操作性。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海淀区政府,通州区政府
 
  133.推动修订《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134.健全“服务包”“服务管家”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服务包”企业名单动态调整和联系企业走访,夯实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家体系,高效精准解决企业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内容全市统一。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35.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措施落地,加强政策协同,完善直达资金“全链条”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新设市场主体分析研判机制。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税务局
 
  (三)着力增强各类企业活力
 
  136.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深化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等制度创新。全面加强国资监管,努力打造产业集中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增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能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转效率。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137.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解决一批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数据库和政策库,做好中小企业欠款化解工作。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大工程”,新培育认定一批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国家法律要求推进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工商联
 
  138.积极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推动形成一批“绿灯”投资案例,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紧扣平台企业在京业务拓展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服务,支持平台经济向硬科技转型。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海淀区政府
 
  139.加大研发创新、场景应用、融资上市等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140.完善招商引资促进体系,开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招商推介活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更多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清理外资准入隐性壁垒,针对性做好外资企业服务,推动外资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加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贸促会
 
  六、扎实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增强大国首都文化软实力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41.办好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142.加强青少年群体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委
 
  143.用好建党、抗战、新中国成立三大红色文化主题片区资源,推进“进京赶考之路(北京段)”整体保护利用,推动蒙藏学校旧址向公众开放。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委,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海淀区政府
 
  144.抓好文明城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做深做实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文明驾车 礼让行人”“夏季空调调高一度”等专项行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团市委
 
  145.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发挥时代楷模、北京榜样、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营造邻里守望相助的和谐氛围。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
 
  (二)擦亮历史文化“金名片”
 
  146.保护好老城整体空间格局及老城肌理,修补和恢复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推进历史名园、古树名木保护,逐步贯通水系、绿道、街巷脉络。加强对北京历史文化核心价值的发掘、研究和阐释。
 
  主责单位:首规委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47.全面实施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完成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万宁桥、太庙、先农坛、永定门等中轴线遗产点保护修缮年度任务,完成先农坛庆成宫等居民腾退及环境整治。以中轴线申遗保护为抓手,带动重点文物、历史建筑腾退,强化文物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推进团河和南红门行宫遗址保护利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文物局,市总工会,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48.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一期建设,推进编制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二期规划方案,持续推动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项目。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149.基本完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中国长城博物馆建设,继续办好北京长城文化节,持续开展长城本体的勘察和抢排险工作。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门头沟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平谷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50.加快建设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推动北京西山永定河博物馆、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办好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节。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海淀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151.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建立急需保护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目录。开展老城史志、历史文献、民风民俗、名人轶事等搜集整理,举办系列主题文化活动,讲好老城故事。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繁荣发展首都文化
 
  152.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完善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平台。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
 
  153.出台实施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规划,加强博物馆之城建设,新增10家以上备案博物馆向公众开放,推进26家“类博物馆”登记开放,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加大元宇宙等技术应用,推进数字化赋能博物馆之城建设,加大对场馆展品数字化开发。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物局
 
  154.建设书香京城,落实实体书店扶持政策,评选推介一批示范书店,推动实体书店内涵式发展。举办北京阅读季等全民阅读活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155.着力打造“演艺之都”,推进“大戏看北京”工作,举办第二届“大戏看北京”展演季,深入培育“会馆有戏”品牌,组织第十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
 
  156.打造“北京大视听”品牌,精心组织电影《伟大的战争·抗美援朝》《流浪地球2》、电视剧《伟大的长征》《上甘岭》等作品创作生产,推出《密云十姐妹》《映山红》《理想之城》《张居正》《齐白石》等重点剧目。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
 
  157.办好惠民文化消费季,开展1.6万场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市文资中心
 
  158.加强文旅产品开发,拓展“漫步北京”“畅游京郊”“北京网红打卡地”“北京微度假”“京华乡韵”品牌建设,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59.深入实施“文化+”融合发展战略,制定实施《北京市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推进5G+8K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加快建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超高清示范园。开展数字艺术、新视听、沉浸式演出等数字文化场景建设,打造京津冀视听走廊。推动文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文资中心
 
  160.落实全市文化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发挥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带动作用,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综合效益。持续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用好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培育打造一批文化产业新空间、新地标。推进北京歌舞剧院项目建设,推动中国杂技艺术中心、京南艺术中心项目如期开工。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资中心
 
  161.推动北京文化论坛升级,办好北京国际设计周、国际音乐节、中国戏曲文化周、中国纪录片大会、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大会、中国·北京电视剧盛典、北京动画周、电竞北京、北京文化创意大赛等活动。加快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建设,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做好北京新视听国际传播工作。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文资中心,怀柔区政府
 
  七、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162.实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负责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5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蔬菜产量达到200万吨,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启动奶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63.落实农业中关村建设行动计划,加快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项目落地。围绕农业机器人、生物育种等6大领域开展农业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智慧果园、无人农场、智能连栋温室等14个农业科技应用场景建设。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平谷区政府
 
  164.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持续开展10个优势特色物种种质创制及品种选育联合攻关工程。继续办好中国北京种业大会。持续建设平谷、通州、延庆种业创新孵化基地。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平谷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65.积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完成3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打造直接面向全国市场的新型农业合作社。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完成粮食作物生产托管项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培育10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6.加大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保障力度,研究用地政策,重点推进老旧设施改造升级,推动4个区高效设施农业试点项目建成投产。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167.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促进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产量提高到36万吨,重点培育提升20个农业品牌。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68.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成山区村1.5万户农户清洁取暖改造,通过供水设施改造、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水源置换等方式,完成30处城乡供水提升工程。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69.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设农村街坊路100万平方米,实施150个村庄污水收集处理,改造提升农村户厕1000座,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促进农村环境卫生设施有效运行。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170.主城区对农村乡镇学校、卫生院开展手拉手帮带。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171.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一区一品”、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提升美丽休闲乡村60个、休闲农业园区100个,加快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和特色专业示范村。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2.依托绿色空间和绿色资源,发展林下经济20万亩,建设老北京水果综合性示范基地15个,鼓励本地生产果品精深加工,科学发展符合行业规范和区域特色的森林旅游、体验教育等新业态。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173.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基层服务网络,推进信贷直通车活动,开展农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
 
  174.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提升行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坚持以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175.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6.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二轮延包试点任务,稳步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177.完善“村地区管”机制,推动涉地合同管理流程信息化、信息数据可视化。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178.深化集体林场改革,建设新型集体林场20个、市级示范性集体林场30个。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八、用绣花功夫治理城市,不断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
 
  179.落实城市更新条例,优化城市设计,延续历史文脉,系统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研究制定土地使用权提前续期、弹性年期出让等政策,破解土地用途转换和兼容使用难题,探索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的机制模式。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80.落实城市更新年度任务,推广“共生院”模式,启动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20万平方米,市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300个、完工100个,支持配合央属产权单位老旧小区改造。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加快街区更新步伐,加强创新资源导入,推动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提质增效。
 
  主责单位:首规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
 
  (二)强化交通综合治理
 
  181.加强轨道站点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建设,研究一体化规划管控要求,打造一批轨道微中心。探索轨道投融资管理、规划管控、收益反哺等机制创新。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82.加快推进“多网融合”,实施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加快12号线、17号线北段等项目建设。加快北京朝阳站、北京丰台站配套枢纽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183.推进市郊铁路城市副中心线(北京西至良乡段)、东北环线、新城联络线(T3航站楼-大兴新城段)工程建设,做好接驳换乘方案和流线设计,强化市郊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换乘衔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84.推动地面公交与城市轨道交通深度融合,距离轨道车站出入口小于30米的换乘公交站点占比提升到46%,优化调整65条线路,提升地面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85.推进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示范段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回龙观自行车专用路东拓、南展工程,推进北四环至西直门交通枢纽慢行贯通路线工程。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海淀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186.汇集全市各区停车场动静态数据并开放共享,推动停车资源供需有效匹配。利用错时共享、人防工程等新增停车位1.5万个,进一步盘活居住区周边公共建筑停车资源。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国动办
 
  187.完成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深入推进火车站、学校、医院、景区、商场等重点区域交通整治,完成20项市级疏堵工程,调整优化90条信号灯绿波带,力争实现中心城区轨道站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子围栏全覆盖。健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重点站区管委会
 
  (三)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88.落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优化投放点设置和日常维护,巩固居民自主分类习惯。提升居民准确分类投放水平,启动非居民其他垃圾计量收费管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189.完善150个社区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回收体系,开展15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推进800个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收运处”一体化规范治理,提高垃圾转运效率。推进大兴安定循环经济园区建成投运,实现顺义三期和平谷二期垃圾焚烧满负荷运行,新增生活垃圾设计处理能力6200吨/日。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190.稳妥推进业主大会成立、选举产生业委会(物管会)。深入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每季度对市民服务热线中物业管理问题诉求量前百名的小区开展专项治理,破解老旧小区治理难题,加快形成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91.推进街区环境治理,完成175公里架空线入地及规范梳理,巩固单立柱广告整治成果,持续推进无灯路治理新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公共空间公服设施设置管理专项规划,结合交通综合治理优化撤除护栏、阻车桩,完成全市8000余处“骑沿井”问题治理。开展提升人居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违法露天烧烤、施工扬尘、渣土车泄露遗撒等治理。推进北京丰台站等重点站区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铁路进京门户环境质量。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重点站区管委会
 
  192.深入实施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加速接诉即办数智转型,建设接诉即办“智慧大脑”,提高热线接通率。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193.优化“每月一题”改革协同机制,以更多小切口改革,破解更多高频民生问题,再解决6.1万套房产证办理历史遗留难题。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政务服务局
 
  194.继续推进3000户以上大型社区规模优化调整,规范村和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做实社区(村)减负。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195.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责任规划师、街巷长、小巷管家作用,发展区域社会企业,制定志愿服务信用激励措施,带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街巷综合治理。继续办好“向前一步”节目。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广电局,团市委,北京广播电视台
 
  196.实施新一轮回天地区行动计划,实施“五提升一深化”工程,加快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推进清华附小二期、积水潭医院、北清路、安立路、13号线扩能提升、霍营综合交通枢纽、天通河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持续深化“回天有我”创新实践,总结推广社会治理经验。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绿化局,市重大项目办,昌平区政府
 
  (四)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197.落实智慧城市四级规划管控体系,强化数字整合,加强政府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推进“京通”“京办”“京智”拓展应用。加大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力度。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98.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办。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系建设,开展智慧供热、智慧管网、智慧环卫等试点。建立覆盖市、区、街、居四个层级的“一网慧治”工作机制,推动重点领域建设领导决策支撑指标、系统及专题并向“京智”汇聚。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政务服务局
 
  199.深入推进智慧城市“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码、空间计算操作系统等底层技术工具库研发,完善大数据平台。初步建立全市感知设施一套台账,搭建感知算法中心实验平台。建立时空标识数据服务系统设施,向全市提供统一的城市时空编码服务。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
 
  200.推动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开放,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税务、智慧应急、智慧消防、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等,用好医疗大数据,深化数字化社区建设试点,推动数字服务适老化改造。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税务局
 
  九、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狠抓污染防治不放松
 
  201.深化“一微克”行动,深入推进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粗颗粒物、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和排名通报。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202.强化重点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治理,“一厂一策”治理排污企业,加强石化、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全过程管控。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3.逐步淘汰国四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在公交、出租等重点行业推广新能源车1.1万辆以上,继续提高环卫行业新能源车使用比例。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
 
  204.实施节水条例,市区党政机关、重点高耗水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新增300万平方米绿地公园的灌溉再生水替代、3万亩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全年再生水配置与利用量超过12亿立方米。积极稳妥开展用水权改革试点。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205.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和空间管控,试点编制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完成全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实施水网连通工程。加快温榆河公园(蓄滞洪区)建设,推进河湖和水务设施向市民开放共享,推动打造一批水岸经济活力地带,建设更多高品质的水美家园。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顺义区政府
 
  206.实施第四个城乡水环境治理行动方案,动态消除黑臭水体、劣五类水体,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7.3%。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207.推动制定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配套政策,加强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逐步削减受污染建设用地面积。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208.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外调绿电达到210亿千瓦时以上,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力争提高到13%左右,持续提升能效、碳效水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209.组织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确保重点碳排放单位完成履约。推动重点碳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培育一批低碳领跑者。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10.全面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考核机制,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国家要求。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11.加强装备、电子、汽车等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改造高能耗老旧数据中心,促进各类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升级。加大低碳试点示范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等先进低碳技术应用,建设一批气候友好型的园区、社区、校园等。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212.加大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力度,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动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5%,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13.深化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提高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214.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完善碳普惠激励机制,将机动车油换电等低碳出行情景纳入碳普惠激励范围。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
 
  (三)着力建设公园城市
 
  215.核心区继续挖潜增绿,其余各区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50处,新增造林绿化1.5万亩、城市绿地200公顷,新建朝平、回龙观和天通苑、未来科学城等10处郊野公园,推进温榆河公园、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16.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质量规划建设国家植物园,在郊野公园和平原生态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100处,建设自然带、小微湿地,营建野生动物和鸟类栖息地,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17.推动实施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宜林荒山绿化,完成退化林分修复12万亩。实施山区森林经营林木抚育70万亩,完成平原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10万亩,林下补栎200万株(穴)。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18.统筹推进“一绿”城市公园环和“二绿”郊野公园环建设,拆建联动实现“绿地连片、绿道连通”。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城乡结合部建设办
 
  219.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持续开展本底调查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努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打造生物多样性之都。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20.因地制宜拆除20家公园围栏,让市民休闲游憩更加舒适便利、更加亲近自然。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十、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221.抓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开展稳就业专项行动,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2.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培训70万人次。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3.推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继续举办“京彩大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00场,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信息,确保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8万人次,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10万人就业。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4.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新建暖心驿站1000个。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税务局,市总工会
 
  225.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开展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专项行动,并建立长效巩固提升机制。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26.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实施农民职业能力培训工程,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2万人次,将4万名农村就业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227.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施方案,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228.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29.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开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试点,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进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革,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保障缴费人权益。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税务局
 
  230.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推动普惠健康保产品优化升级,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好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加强与按病种付费(DRG)、药耗集采等政策协调联动。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医保局
 
  231.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32.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一区一策”调控措施,支持“一老一小”、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和职住平衡的合理住房需求。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8万套,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9万套,保持住宅用地稳定供应,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33.创新完善养老服务模式,增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修订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对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进行等级评价,制定居家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政策,做好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运行机制。新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2000张、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200个,建成养老助餐点150个。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34.进一步完善和积极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探索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不断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开展托育服务,将托育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35.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探索“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对民间慈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更好发挥企业在慈善中的主动性和作用。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36.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发挥妇女维权服务机制作用,实施关爱支持帮扶行动。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修订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稳步提高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
 
  237.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支持西城区、顺义区开展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试点建设。
 
  主责单位:团市委,西城区政府,顺义区政府
 
  238.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在全市推广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三)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
 
  239.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科学开展疫情监测评估,精准实施分级分类防控,着重做好老年人等重点群体防疫保障,加强药品储备和应急救护设施储备,全力加强重症防范救治,有效维护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新技术路线变异株疫苗附条件上市,加强广谱抗病毒药物和小分子化学药科研成果有效应用。进一步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40.加快制定实施新一轮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院前医疗急救设施空间布局,提升首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大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加强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和青年学生心理健康疏导与维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全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广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241.推进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组建市疾控局。加快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建设,推进北京急救中心通州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佑安医院选址建设和地坛医院应急改造。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
 
  242.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项目建设。优化调整服务结构,提升儿科、精神、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能力。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43.提升医疗救护设施配备,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健全基层预约转诊制度规范,实现22家市属三级医院通过基层预约转诊平台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放转诊号源。建成肿瘤、重症、康复专科医联体各2家,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定向培养乡村医生。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44.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办法。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拓展互联网医疗应用,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会诊等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持续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配药等服务。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45.实施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开展市级中医医学中心及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和人才培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46.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丰台区、大兴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加大医学知识宣传普及,加强市民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丰台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247.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转型建设4家安宁疗护中心、8家老年护理中心,增加安宁疗护床位200张、老年护理床位160张。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发挥“双奥之城”独特优势
 
  248.扎实做好后冬奥文章,用好北京冬奥遗产,广泛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大力发展冰雪产业,持续普及冰雪运动,完成北京奥运博物馆改造升级,协同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推动延庆打造最美冬奥城和国际知名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努力实现冬奥遗产利用效益最大化。举办第十四届奥运城市体育文化节。持续举办市民快乐冰雪季活动。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延庆区政府
 
  249.持续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大力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进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精心组织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等品牌赛事,积极引入高水平国际赛事,发展桨板、飞盘等新型时尚运动和户外运动。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
 
  250.创建10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改扩建10个体育公园。着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新建70处足球、篮球等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新建或更新3000件室外健身器材,新增各类森林步道100公里、健康绿道50公里,打通二环水系4处滨水步道断点,实现右安门至通惠河12公里滨水步道贯通。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
 
  十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
 
  (一)深入开展韧性城市建设
 
  251.制定韧性城市空间专项规划,系统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防灾救灾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应急局
 
  252.严密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度、指挥平台。规划建设城郊大仓基地,畅通重要物资物流通道,确保应急状况下及时就近调运生活物资。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应急局
 
  253.编制完成市级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加强避难场所规范化管理。加强人防设施规划建设,推进人防工程兼顾应急避难场所,完成300万平方米以上防空地下室维护任务和2万平方米早期工程治理,实现军民兼用。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应急局,市国动办
 
  254.加快推进精准预报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高极端天气预报预警水平,强化极端天气防范应对,推进数字气象台建设,提高气象预报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
 
  255.强化首都水资源战略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水资源战略储备制度,推动实施南水北调中线扩能。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道路积水点排查治理,将雨水设施专项清理范围扩大至社区(村)。持续推进“清管行动”,完成“清管”1万公里以上。加紧建设温潮减河工程。推进大宁、崇青等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展15个自建设施小区(单位)置换,推进供水管线老化更新改造100公里,积水点治理20处。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256.实施生态安全格局专项规划,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督与管理。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
 
  257.开展燃气、供热、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三年行动,推进370公里管线改造任务,完善地下管线长效防护机制。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258.增强全市能源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一期工程投运。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二)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整治
 
  259.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控制目标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2022年综合督察的8个区开展督察“回头看”。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
 
  260.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行动”成果,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体检,强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风险评估和专项治理,推进城乡结合部107个重点村综合整治,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61.加强对液化石油气违法经营活动的联合惩戒,为100万户燃气用户更换、加装安全型配件,推动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替代。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应急局
 
  262.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治理,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推进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治理,加强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占用隐患问题整治,完成26处市级挂账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加强森林灾害防控,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升处置能力,维护生态安全。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63.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规划消防站9个、政府专职小型消防站50个,为500个火灾风险较高的住宅小区配备联网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电动自行车智能阻车(池)器。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一线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30万人,为全市10000个社区、单位的义务消防队配备应急、通讯设备。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264.开展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年抽检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不少于1.3万批次。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65.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办好“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素养。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
 
  (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
 
  266.坚决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正向舆论引领,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国安局
 
  26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发挥基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强化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融合,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节机制,推动化解一批重点矛盾,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主责单位:市信访办
 
  268.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全链条全环节治理社会治安乱象,持续加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建设。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269.坚决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持续做好P2P清退后相关工作。继续推进私募基金风险分类整治,扎实推进预付式资金风险防控,持续打击涉第三方财富类非法集资犯罪。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评估预警机制,努力将全市债务风险保持在绿色区间。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270.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办市第十一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持续在博物馆、企业、社区、景区打造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
 
  主责单位:市民族宗教委
 
  271.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中国化品牌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主责单位:市民族宗教委
 
  272.推动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落地,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开展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全年完成400处以上社区人防建设任务。
 
  主责单位:市国动办
 
  273.推进新时代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化军民融合新兴领域示范园建设,搭建北京市军民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会同军地相关部门推进军民融合一体化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
 
  274.高标准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坚决完成接收安置任务,创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模式。广泛开展双拥共建,做好家属随军调京、军人子女教育优待、为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父母上保险等工作。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退役军人局
 
  十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加强政治建设
 
  275.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6.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7.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按照党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府系统主题教育。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坚持依法行政
 
  278.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9.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280.推进科技、教育、医疗、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
 
  28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决策评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2.落实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政府参事制度文史馆员制度的意见和本市实施方案,健全政府参事、文史馆员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主责单位:市政府参事室(市文史馆)
 
  283.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综合执法市区联动协调机制,完善街道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向街道乡镇下放执法职权的评估工作。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284.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主责单位:北京市税务局
 
  285.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司法所建设,健全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286.扎实开展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深化“五子”联动统计监测评价,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效。有力有序推进统计督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组织对3个区和3个市属部门实地督察,及时督促整改。
 
  主责单位:市统计局
 
  287.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三)提高政府效能
 
  288.完善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优化教育、公安、文化等领域体制机制和机构设置。优化街道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修订街道职责规定。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289.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出台数字政务改革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一体化推进数字服务、数字营商、数字监管,构建全流程闭环的数字政务体系。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290.加快电子印章、证照和档案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推出20类电子证照在线查询调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推出户政服务、培训就业等9项便民导航功能。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291.推进全市一体化政策支撑平台“京策”建设,搭建市区两级数字政策平台,建设“政策大脑”,强化政策精算、推送、兑现、评估全周期管理。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292.深入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3.加强和改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树立真抓实干工作导向,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形成比学赶帮超、竞相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作风建设
 
  294.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5.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进一步精文简会,精简政府系统“督检考”事项,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6.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巩固深化中央第六轮巡视、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
 
  297.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按照5%比例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原则上“零增长”,推动全成本预算绩效全覆盖。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加强“四本预算”、债券资金的统筹衔接,优先用于保障全市大事要事。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8.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强度,启动新一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全覆盖,围绕城市治理重点任务、重点民生保障资金、重点领域风险防范等开展专项审计。
 
  主责单位:市审计局
 
  299.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0.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和思想堤坝,让清正廉洁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让干净干事在政府系统蔚然成风。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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