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因此,加油站应设置应急池。至于隔油池是否可以代替应急池,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等,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论证,但必须符合环评批复相关要求。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