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不断在新建项目中推广PPP模式,但仍有大量存量资产尚未盘活,为此,国家发改委在政策层面上首次出手,欲引PPP模式进入存量资产。7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指出,对拟采取PPP模式的存量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可通过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多种方式,将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股权、经营权、收费权等转让给社会资本。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洁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我国之所以要引PPP模式进入存量资源,从政府的角度来考虑,原本完全由政府来负责的项目,引入社会资本以后,资金来源会拓宽,项目的运营效率也会增加,运营成本降低,一些原本属于地方政府的债务也会减轻,而对于企业来说,它们则能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机会。
不过孙洁也指出,一方面,在推行PPP模式后,原本的国企、事业单位有可能会变成市场化的私企,也有可能因为股权方发生变化,职工身份与岗位出现调整,政府与企业双方如何深度融合还是难题。另一方面,如果该项目原本由政府向金融机构贷款,使用的是政府信誉,但在政府信誉转变成企业信誉后,还款能力可能有所下降,金融机构识别风险后对于放贷情况可能有所调整,三方要如何协调也会成为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