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含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重庆市全域“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六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75号)等文件要求,经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2年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2年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处室(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
二、各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各承办处室(单位)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的,必须按规定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后,才能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办公室总体协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法规处组
协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咨询等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