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废硫酸利用处置的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王菲
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71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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