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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回顾汇总!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2-09-21

 
  承德非法采矿屡禁不止 肆意侵占自然保护区及林地
 
  2022年3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发现,承德市兴隆县非法采矿屡禁不止,肆意侵占自然保护区及林地,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承德市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重要生态涵养区。兴隆县位于承德市最南端,该县违法采矿行为频发多发。
 
  主要问题:
 
  (一)无证采矿行为频发,非法开采问题突出
 
  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颁证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兴隆县一些矿产企业采矿权到期后未重新申领采矿许可证,无证采矿问题突出。大规模无证开采矿石导致山体严重破损,矿坑及其周边支离破碎,地表大面积裸露,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督察发现,兴隆县帅宝矿业公司水泉甸子石灰岩、铝土矿矿区在其采矿许可证2021年2月到期后无证非法采矿,至2022年2月共计开采矿石24万吨。兴隆县鸿基矿业公司的三道川露天铁矿和大西沟露天金矿两处矿区采矿许可证早已过期,通过卫星影像图比对及现场督察发现,2018年以来,两处矿区先后多次无证开采矿石23万吨。一些地方非法开采矿石现象猖獗,挂兰峪镇三拨子村羊鼻子岭铁矿2021年3月因非法开采5.5万吨矿石受到行政处罚后,2021年11月又非法开采矿石15.4万吨。
 
 
  图1  2022年3月,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兴隆县鸿基矿业公司的三道川露天铁矿无证开采,严重破坏自然生态
 
  (二)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野蛮采矿破坏林地
 
  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兴隆县一些采矿企业为非法获取利益,不惜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区。督察发现,挂兰峪镇六拨子村一采矿点非法侵占六里坪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卫星影像图比对及现场督察发现,2019年9月以来,该采矿点非法开采矿石6.5万吨,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实验区44亩,破坏一般公益林12亩。
 
  森林法规定,矿藏开采确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些采矿企业保护森林的法治意识淡薄,采矿过程中肆意破坏林地。督察发现,河北铸合集团兴隆县矿业公司在未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2018年至2021年底,越界非法开采花岗岩,非法占用破坏林地40亩、耕地29亩,原有植被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该矿因越界开采、侵占土地先后受到地方有关部门3次行政处罚,在未完成生态修复的情况下,当地有关部门仍为其延续采矿手续。
 
 
  图2  卫星影像图比对显示,2019年以来兴隆县挂兰峪镇六拨子村一采矿点非法侵占六里坪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明显增大
 
 
  图3  2022年3月,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河北铸合集团兴隆县矿业公司越界开采
 
  (三)以修复之名非法采矿,生态治理缓慢
 
  兴隆县生态修复治理问题突出,有的甚至以修复之名行破坏生态之实。八卦岭乡、挂兰峪镇32家废弃无主危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唐山中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治理,但现场抽查发现,百砬沟废弃矿山不仅没有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反而在原开采面上继续开矿,原需综合治理面积为30亩,目前开采破坏山体面积已超过57亩。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要求,采矿权人应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兴隆县帅宝矿业公司两矿区未严格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治理,2021年应建设900米废石堆场的挡土墙实际仅建设180米,要求种植1000株松树和2号平台3600平方米覆土均未实施。兴隆县泽华矿业公司三拨子铁矿大东北沟综合治理工程于2017年启动,计划于2020年10月完成,但其治理方案几经更改,一再延迟,没有任何实质进展。
 
 
  图4  卫星影像图比对显示,与2018年相比,2020年百砬沟废弃矿山山体破坏面积增大
 
  原因分析
 
  兴隆县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不到位,对矿山开采和生态破坏监管不力,任由非法采矿侵占自然保护区和林地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邯郸钢铁行业去产能存在乱象 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
 
  2022年4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发现,邯郸市落实钢铁去产能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虚假置换钢铁产能等乱象,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相关部门监管形同虚设。
 
  基本情况
 
  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严禁钢铁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邯郸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现有16家钢铁企业,生铁产能4273万吨/年,粗钢产能3873万吨/年。
 
  主要问题
 
  (一)未批先建,企业违规上马钢铁项目
 
  在国家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明确要求下,邯郸市一些钢铁企业仍明目张胆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钢铁)2021年拆除原2号高炉后,在未取得能评、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在原2号高炉南侧空地上违规开工新建一座126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16万吨。2022年2月,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主体建筑已经完工,其他附属设施正在建设。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烘熔钢铁)也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21年底违规开工建设一座158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37万吨。2022年2月,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基座基本建成,热风炉已具雏形,计划2022年6月建成投产。这两个违规建设高炉目前虽已拆除,但当地相关部门称对违规行为毫不知情,暴露出监管不到位问题。
 
 
  图1  新金钢铁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违规建设高炉。2022年2月,前期暗查使用无人机拍摄,主体建筑已经完工
 
 
  图2  烘熔钢铁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违规建设高炉。2022年2月,前期暗查使用无人机拍摄,基座基本建成
 
  (二)偷梁换柱,用违规项目顶替化解钢铁产能
 
  新金钢铁曾于2014年违规开工建设一座600立方米高炉,但实际未建成投运。2016年,新金钢铁一座450立方米高炉被纳入河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应拆除退出。督察发现,新金钢铁为保留已建成投产的450立方米高炉产能,用尚未建成的600立方米高炉顶替化解产能任务,并获得奖补资金6383万元。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虽多次现场检查,但对该公司以“偷梁换柱”方式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获取国家奖补资金行为视而不见,确认其完成了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化解任务。
 
 
  图3  2016年的卫星影像图显示,新金钢铁600立方米高炉未实际建成
 
  (三)不严不实,早应淘汰产能违规用于产能置换
 
  邯郸钢铁公司原有一座1000立方米高炉,早在2011年就应关停,但该高炉一直违规生产,直至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相关问题后,邯郸钢铁公司才对其实施封停但未拆除。河北省和邯郸市将其列入2018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规定“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但督察发现,邯郸钢铁公司2019年违规将该1000立方米高炉参与其老区搬迁产能置换,作为正在建设的新厂区置换产能指标来源之一,相关部门在审核时把关不严,让其蒙混过关。
 
  原因分析
 
  邯郸市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不力,相关部门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审核把关不严,对企业违规建设监管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河北部分市县违规处置污泥问题突出
 
  2022年4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发现,邢台、唐山、衡水枣强等地部分企业长期违规处置污泥,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相关部门统筹不够,一些地方监管不力。
 
  基本情况
 
  污泥含有害物质,未经有效处理处置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河北省“十三五”规划目标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规模3132吨/日,实际新增1824吨/日。2021年,河北省日平均处置污泥约8600吨,其中依托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置量约占26%。
 
  主要问题
 
  (一)肆意妄为,非法堆放污泥造成环境污染
 
  2017年10月以来,位于邢台市隆尧县的正祥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祥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以养殖蚯蚓名义,与邢台市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19家单位违规签订污泥处置合同,非法接收生活和工业污泥8.8万余吨。其中,从石家庄军城皮革公司(含铬鞣工艺)违法接收工业污泥6650吨。督察发现,正祥公司仅利用少量污泥养殖蚯蚓,其余大量污泥非法倾倒堆放在耕地上,侵占耕地面积超过226亩。现场可清晰辨认的污泥就有近1.3万吨,未采取任何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产生大量黑褐色、粉红色高浓度渗滤液进入土壤,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污泥产生单位没有依法核实处置单位资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违法行为监管缺失。
 
 
  图1  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正祥公司在耕地上倾倒堆放大量污泥,渗滤液严重污染土壤
 
  (二)表里不一,大量违规接收污泥不知所踪
 
  2014年,唐山市古冶区沃农有机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农公司)以利用畜禽粪便和秸秆生产有机肥名义办理生产经营许可和环评审批手续。2018年以来,该公司违规与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的北郊、东郊、西郊、古冶、丰润等5家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泥处置合同,非法接收污泥15.56万吨。督察发现,沃农公司至少有超过5万吨污泥去向不明,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相关污泥产生单位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力,当地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对企业擅自变更生产原料、非法接收污泥等行为熟视无睹,监管明显失职失责。
 
 
  图2  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沃农公司在厂区内堆存大量污泥,现场脏乱无序
 
  (三)整改不力,违规处置污泥问题禁而不止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负责处理皮毛加工产业(含铬鞣工艺)集聚区污水的衡水市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周边大量工业污泥长期堆放。河北省整改方案明确,应采用还原固化技术处置污泥中的重金属铬后再进行卫生填埋。但此次督察发现,大营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置工业污泥问题突出,随意变更处置方案,仅将3.08万吨存量污泥采用还原固化技术处理后外送作路基材料使用,并未按照整改要求进行卫生填埋。2016年建成的工业污泥还原固化设施仅运行3个月就停运至今,后续产生的1.6万吨工业污泥违规填埋至枣强县营兴垃圾填埋场。2021年7月,该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大营污水处理厂又违规委托无污泥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2697吨工业污泥,其中近100吨被运送至河北金丰肥业有限公司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图3  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大营污水处理厂2016年建成的工业污泥还原固化设施仅运行3个月就停运至今
 
  原因分析
 
  河北省有关部门对污泥无害化处置缺乏统筹。邢台、唐山、枣强等市县对污泥处置监管责任缺失,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任由非法处置污泥问题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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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保护督察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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