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以环办环评函[2017]905号,公告于7月1日启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原《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41号)所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同时废止。
2017年6月21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环评网”发布《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填报工作的通知》,提供标准xls格式模板。
2017年7月4日,根据填写反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格式模版发布更新版 V0704版(下载方式附后)。
填写说明
一、建设项目部分
1、填表单位:指建设单位,更新版已在填写空格中给出填写示例(建设单位);
2、项目代码:指同级经济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一般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由建设单位提供。可参考“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格式为2017-130000-01-01-00001(相关链接:发改委等18部委开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3、建设地点:至少填写到县一级行政区域。涉及跨多个地区的线性工程需填写到所涉地区县一级区域;
4、项目建设周期:单位(月),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5、建设内容、规模:参考格式为:“(建设内容: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可根据实际建设内容填写多行内容;
6、计划开工时间、预计投产时间:填写到年、月,参考格式“2017/04”,表格自动统一为“2017年4月”显示。特别注意:输入2017.4格式会显示为错误年月。
2、项目代码:指同级经济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一般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由建设单位提供。可参考“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格式为2017-130000-01-01-00001(相关链接:发改委等18部委开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3、建设地点:至少填写到县一级行政区域。涉及跨多个地区的线性工程需填写到所涉地区县一级区域;
4、项目建设周期:单位(月),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5、建设内容、规模:参考格式为:“(建设内容: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可根据实际建设内容填写多行内容;
6、计划开工时间、预计投产时间:填写到年、月,参考格式“2017/04”,表格自动统一为“2017年4月”显示。特别注意:输入2017.4格式会显示为错误年月。
7、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33号)填写至二级行业类别。
8、国民经济行业类型:按现行有效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版填写至二级分类。如有更新,以更新分类为准。
9、规划环评审查机关:指负责审查规划环评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如没有,可不填。
10、建设地点坐标(线性工程):目前此表格只填写起点经纬度和终点经纬度。其中经纬度格式:999.999999度(暂不支持度分秒格式)。
11、建设地点中心坐标(非线性工程):项目中心点坐标,对于多点项目,提供主体工程的中心坐标。
12、总投资、环保投资:单位(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3、所占比例:单位(%)
二、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指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同表头“填写单位”
2、通讯地址:指建设单位联系人的通讯联系地址。
3、其他说明:“环评文件项目负责人”与“通讯地址”位置调整。
三、评价单位
1、单位名称:环评单位全称
2、证书编号:环评资质证书完整编号
四、污染物排放量
1、废水量:此行单位特定采用“万吨/年”
2、废水排放方式:注意填写选项时,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需对应。
3、废气量:此行单位特定采用“万标立方米/年”
4、污染物:此版本只填写表格中提供的污染物,其他特征污染物可不填写。
5、排放增减量:增加为正值(可不输入“ + ”号),减少为负值(“ - ”)
五、项目设计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情况
五、项目设计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情况
1、级别:根据生态保护目标,采用下拉列表选择“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或“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2、生态防护措施:点选不同措施的选择框。可多选。
六、其他说明
1、表格整体布局略有调整,默认可直接输出至一张A3幅面打印纸,也可在打印过程中缩放至一张A4页面。
2、环保部发布的样例表中,最后附加的“项目信息二维码”为正在开发中的“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线下填写xls文件时不涉及此二维码。
3、对于示例表中“下拉选项”“自动调取信息”等内容,是对填报系统的设计要求,线下填写xls文件时,需自行按规范填写相应信息。
4、环保部正在组织开发全国统一的填报系统,填报系统将与相关数据库关联,自动调取相关信息,可大幅减少填报工作量,并将支持多点线性工程位置输入,该系统启用时将提前通知。
表格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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