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从2022年8月开始,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环境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了,快来了解一下。
全国文件及标准
2022年6月24日,由中国人大网发布,将于8月1日起正式生效。文件适用于黑土地保护、利用和相关治理、修复等活动,要求当地建立健全黑土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对黑土地土壤性状、黑土层厚度、水蚀、风蚀等情况的常态化监测,建立黑土地质量动态变化数据库;国家拟将黑土地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的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与土壤描述、土壤采样、土壤监测与评估、土壤修复与风险管控和土壤生态毒理等土壤环境相关的词汇,制定本标准。该标准原名称为《土壤质量 词汇》,其中增加了土壤描述章节、土壤监测与评估章节、土壤生态毒理章节以及“风险管控”相关术语。本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原始记录等内容,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等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本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31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由国家批准设立,按照市场化模式进行运作,宗旨是支持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绿色低碳领域活动。办法明确,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安全规范、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为了防范和应对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保障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2022年7月12日,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发布该项团体标准,将于8月1日生效。文件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企业从危险废物进厂的技术要求,描述了贮存、预处理至利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对安全机构设置、人员资格、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各环节作业安全等给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
地方文件及标准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对现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做出二十处主要修改。条例共增加8条新规,包括加强环境治理数字化建设、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将“双碳”纳入考量、禁售或限售一次性塑料产品、控制使用反光材料等。本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要求建设、规范使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本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细则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用于浙江省内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对违反规定,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或者在有关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罚款。本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行动计划》目标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指引,以工业企业、园区为主阵地,以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为主抓手,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全面促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过三年努力,力争为工业企业组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15000家以上,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00项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300项以上;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碳排放、水耗分别下降10%、12.5%、1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2023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行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100%,为有效推动2025年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打下坚实基础。本文件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相互混合投放。对于违反规定且情节较严重的,有关部门可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本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用于蚌埠市农村规划建设、村容村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改造、乡风文明等进行治理的活动,明确乡(镇)应当设置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站,行政村应当合理设置回收点,垃圾清扫、分类、投放实行责任人制度。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适用宝鸡市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属地管理、引导示范、全程监管的原则。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区内的实际处置需求。方案将于8月15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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