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质增速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破解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存在的瘀点、堵点,推动项目建设全面提速的要求,结合市政府督察专报指出我市环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质增速专项整改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5日
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质增速专项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环评审批工作,助力我市建设项目平稳快速落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破解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存在的瘀点、堵点以及推动项目建设全面提速的要求,结合市政府督察专报指出环评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十四五”期间国家和广东省的环评改革工作部署,结合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要求,加快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环评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协调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基本原则
(一)兼顾质量效率,稳步推进。环评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既要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高审批效率,又要保证环评质量稳步上升”的原则不动摇。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整改。聚焦督察专报反馈问题与现象,查找根本原因,把握新发展阶段环评改革中的新形势新特点,结合中山市实际特点,制定科学性强、针对性足、可操作性好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系统整改。在加快推进精简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等整改措施的同时,着眼于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建设项目快速落地的根本问题。
(四)坚持服务前置,主动帮扶。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围绕项目需求抢时间、抓进度,前移关口、延伸服务,提前梳理并解决项目难点。
(五)提升业务水平,规范服务。坚持专业知识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与储备相结合,充实、配强环评审批人员,建设高素质的环评审批队伍,提升审批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优化审批机制,进一步提速增效。
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中涉及的公示、技术评估及审批各环节,建立专家提前反馈意见机制,将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承诺时间由目前的1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开辟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修订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制度,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先行组织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待容缺要件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批复。
破除环评技术评估“一刀切”。修订《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进一步扩大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无需开展技术评估,受理后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不含公示时间)。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采取事后按一定比例抽查的方式对环评文件质量进行复核。
简化审批手续。对位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内和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简化环评内容、降低环评类别、打捆共性项目环评、实施承诺审批等措施。对开展过区域评估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再重复环评。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多评合一”,分阶段推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入河排放口审批、海洋环评审批等多评合一。
(二)深化管家服务,保障项目环评有序推进。
建立服务台账,做好跟踪服务。定期梳理重点项目和规划环评审批审查服务清单,动态更新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台账,专人跟进审批服务。
强化多方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加强与招商引资部门、镇街和建设单位沟通,共同加强对引进项目的指导,及早梳理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环保制约、与规划不符等问题,打通项目落地阶段环评审批中的堵点。招商引资部门及各镇街加强拟引进项目前期服务,应提前研判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特别是对于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的项目),并明确产业要求,确保项目建设不踏“红线”,并提醒建设单位及时开展环评工作。
主动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重点项目环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审查人员和专家“点对点”答疑解惑。构建政企直联服务机制,主动送政策入企业,审批部门通过“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现场服务”等方式提供全过程辅导。帮扶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开展环评文件内部审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面向重点项目推送环评审批政策、准入政策等事项,2022年7月底前编制《中山市投资项目环评服务指南》,每年针对重点项目开展不少于2场环评审批培训。
全面梳理撤件、不予受理及不予批准的项目,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分析原因,分门别类,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对编制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界限不明确的项目,审批部门加强对企业、环评单位的指导,结合国家、省的相关回复,根据中山实际,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常见问题手册》,定期更新。编报环保审批简讯,定期通报市镇两级环评审批情况、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及审批经验做法。
(三)加强规划引领,消除环评审批制约因素。
全面深入梳理各项环保准入政策,修订或废除不合时宜的政策和制度,近期研究修订或废除《中山市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等政策。
针对部分镇街存在以非环评、不成文要求(如非规上企业不予审批)不予审批通过环评文件的现象,各镇街应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制定自身产业及布局规划,避免在环评审批中随意设置建设项目禁止、限制条件。针对我市大量项目因为选址与规划不符(如某些现存的工业厂房,但规划功能已被调整为商住、绿地等)而无法通过环评审批的现象,应加快推进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避免项目选址与规划不相符导致项目环评文件无法获批。
以低效工业园改造为契机,推动项目入驻工业集聚区,推进共性产业园规划与建设,各镇街政府对各类产业园区、集聚区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发挥规划环评的顶层设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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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环评市场,提升环评质量。
(四)规范环评市场,提升环评质量。
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督管理。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对环评质量负直接责任。坚持对环评文件开展质量复核、靶向复核,严惩环评文件重大质量问题,对环评单位及环评对环评质量有重大问题的环评单位及环评工程师严格实施通报批评与失信记分,涉及弄虚作假的,并处罚款。
加强对环评单位的监督管理。对住所在中山市的环评单位定期开展检查;严厉打击环评挂靠行为;设立环评单位“红黑榜”,公开《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能力一览表》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环评单位信息公开,指引建设单位选择优质诚信的环评单位。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制定中山市环评行业行为准则、评选中山市优秀环评文件等多种方式引导市场规范。开展对环评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与健康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审批行为。
配齐配强市镇两级环评审批人员,每个镇街至少安排1名编制内、环保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从事环评审批工作。对镇街环评审批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跟班学习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
采取抽查审批卷宗、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对镇街审批监督管理。对镇街越权审批、超期审批、随意设置与环评无关的限定条件、不合理条件、歧视性条款等限制环评文件审批等不依法依规实施环评审批的行为纳入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完善和畅通监督评价途径,通过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建议、扫码评价等方式,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加强对市、镇环评审批人员审批行为的监管,对环评审批中“不作为、慢作为”、滥用行政审批权、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加强对技术评估单位的评估全过程监督检查,协调统一技术评估尺度,严格技术评估时间与流程要求,强化技术评估的专业支撑作用;严肃查处技术评估单位不依法依规开展技术评估、违反技术评估机构行为准则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估资格。
强化对共同参与技术评估的专家行为约束力,根据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专家管理平台的要求,按项目对专家行为与技术能力进行考核评分,对违反专家管理办法的专家,取消专家资格,并录入国家专家管理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质增速是助力建设项目又快又稳落地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分析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建设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环评审批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组织推进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整改中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做到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细化整改措施,梳理并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