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制定印发《广东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统筹环保与安全,集中一年时间,整治一批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聚焦涉及产生危险废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及废弃处置单位,通过夯实排查建立企业清单、企业自查整改完善、地市检查整治提升、省级复核巩固成效等四个环节,全面压实危险废物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对涉及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新、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估。涉及环境保护设施的新、改、扩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安全风险,涉及安全设施的新、改、扩建项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风险。
2. 严格落实化学品、危险废物的鉴别制度,相关单位应建立化学品、中间产物、副产物和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危险废物申报。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副产物等物料依据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相关鉴别标准和方法开展鉴别。
3. 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风险防控,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相关标准规范,设置专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可能的事故风险。
4.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风险防控情况,建立重点排查企业(园区)名册,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5. 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