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零时
成都市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后
市政府督察室、市环督办
联合督察组针对
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
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进行了检查督导
现就部分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龙泉驿区
东西城市轴线(东二环至成渝高速收费站)改造施工项目:6月27日13时,检查该工地发现,在高排放禁止区违规停放一台国III排放标准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青白江区
玺云府住宅(32#-40#`42#-43#)、商业(52#)物管用房及二批次地下室(主体、装修、幕墙工程)项目:6月27日11时,检查该工地发现未落实臭氧预警管控措施要求,管控时段违规从事防水作业。
新津区
成都德润包装有限公司问题:6月27日13时,检查该企业发现涉气工序未按要求落实“一厂一策”停限产应急减排措施。
邛崃市
四川皇家蓝卡铝业有限公司问题:6月27日14时,检查该企业发现涉气工序未按要求落实“一厂一策”停限产应急减排措施。
大邑县
大双路运输车辆(川A04540)未覆盖问题:6月27日15时,检查该路段发现运输车辆(川A04540)运输渣土未按要求覆盖。
看了这么多违规案例
那在臭氧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启动期间
到底应该怎么做?
黄色预警期间,各类污染源需落实这些应急减排措施:
1.施工工地
(1)每天8:00-18:00禁止房屋修补的喷漆刷漆、室外建筑喷涂粉刷油漆、沥青等作业、市政设施和道路桥梁的防腐刷漆喷漆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沥青铺路、人行道护栏防腐刷漆、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划线、标识喷涂、广告涂装或翻新等(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2)每天晚上20:00至第二天早上8:00禁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建筑物、挖掘道路和沟渠等作业,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Ⅲ及以下的燃(气)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工程作业,以及采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的除外)。
2.燃(气)油货车
每天晚上20:00至第二天早上8:00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禁止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特别提醒广大私家车车主们:预警启动期间仅针对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等燃(气)油货车采取限行措施,私家车不执行本《预案》限行管控措施。】
3.汽修企业
黄色预警启动期间中心城区建成区全天24小时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
4.加油站
黄色预警启动期间中心城区建成区每天8:00-18:00禁止油罐车卸油作业,(绿色标杆加油站除外)。
5.工业企业
针对涉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实行“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根据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中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在不同预警级别下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生产线和工艺环节停(限)产,并按要求在厂区醒目区域设置应急减排措施公示牌。
作为普通市民
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
我们可以这么做
↓↓↓
1.做好自身健康防护
儿童、老人和患有呼吸道、心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白天高温时段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白天高温时段户外活动,减少白天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
2.倡导绿色出行
鼓励市民尽量选择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绿色出行,若驾驶非新能源汽车的,在驻车时应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私家车尽量选择地下停车场停车,避免白天高温时段露天停车,减少污染物排放。
3.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白天高温时段减少或停止装修喷漆、农作物施肥、喷洒农药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为,倡导和鼓励市民夜间加油,减少白天高温时段油气挥发排放。在预警启动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下一步
成都市将持续加大
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
同时也希望广大企业、市民
自觉遵守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