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曲周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原负责人胡启园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问题。2021年7月,曲周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窗口受理某公司申报项目环评审批时,在近3个月时间内先后7次对该企业提交的环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且在提出修改意见时未一次性告知到位,延长资料预审时间,致使项目环评长时间无法完成审批,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胡启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环评爱好者网 | 发布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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