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2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同时,水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断面水质出现反弹,部分地区消除劣Ⅴ类工作滞后,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问题突出,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为更好落实“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现将2022年一季度全国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8.2%,同比增加5.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同比减少1.1个百分点。24个省份Ⅰ-Ⅲ类断面比例同比增加,其中,北京、天津、山西、河北、黑龙江、河南、上海、陕西等8个省份明显改善,均增加10个及以上百分点;山西、陕西等18个省份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减少。
25个劣Ⅴ类断面(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分布在12个省份(见附件1)。其中,云南省数量最多,为7个。
22个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分布在13个省份(见附件2)。其中,安徽省数量最多,为4个。
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城乡面源污染比较突出。全国汛期污染强度较大的前50名断面分布在15个省份(见附件3),数量较多省份为江西(9个)、湖北(6个)、云南(6个)。其中,江西省萍乡市龙山口断面、山西省长治市北寨断面、安徽省宣城市管家渡断面汛期污染强度位于全国前三名,分别达到考核目标限值的11.24倍、11.09倍、10.89倍。
请相关地方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晰责任,扎实推动问题解决,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附件:1.2022年一季度劣Ⅴ类断面清单
2.2022年一季度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清单
3.2022年一季度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断面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5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附件1
2022年一季度劣Ⅴ类断面清单
附件2
2022年一季度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清单
附件3
2022年一季度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断面清单
备注:汛期污染强度是指某断面汛期首要污染物浓度与考核目标浓度限值的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