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为全面落实承德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能,增强精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置的能力水平,切实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承德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若干措施(讨论稿)》(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以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提高执法监管专业化水平,解决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总体目标。共制定10项具体内容。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限制自由裁量情形和幅度,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
二是强化执法帮扶。
进一步加强帮扶指导企业,帮助企业查找解决问题隐患,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同时,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三是合理配置资源。
市级执法力量要主动下沉,对重大违法线索主动查案办案,破除地方保护。同时,完善帮扶指导机制,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任职或挂职锻炼,共同提升环境执法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技术监管。
继续加大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应用力度。强化分表计电系统、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的使用,实现生态环境执法精准化、科学化。
五是推进标准化建设。
加强执法记录仪和现代化单兵执法装备等调查取证装备配备,确保装备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
六是深化协作机制。
强化与职能部门的联席沟通协作,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目标。
七是深化开展执法“大练兵”。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贯穿执法工作始终,覆盖全体执法人员。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八是加强执法稽查。
通过开展稽查,及时通报、纠正执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九是强化考核评估。
定期(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各类执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将考核情况作为对执法队伍和人员考核评估的依据,坚决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
十是深化“一案双查”制度。
对执法人员执法记录进行梳理分析并进行追溯,对于追溯发现执法人员对企业长期存在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以及执法检查“走过场”、不严不细不实、甚至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进行处理,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实行“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