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绿色金融为何先在地方试验?
发展绿色金融的核心是处理好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两者间关系,使绿色经济能够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绿色金融为何先在地方试验?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绿色金融正呈现出全面提速的良好态势,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探索阶段。
在常务会议上总理也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发展绿色金融这一新生事物我们经验还不足,需要选择部分地方进行改革试验,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而在更大范围推广。”
李克强表示,发展绿色金融不仅对我国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扎实履行中国政府对《巴黎协定》的承诺。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履行对《巴黎协定》的承诺以应对气候变化,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很多落后产能必须淘汰,标准亟需提高,金融财政需要相应转型。但这条路我们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各省都领到哪些任务?
浙江提出围绕绿色发展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出以产业链整合为切入点,加快对传统化工行业的改造升级,带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广东旨在探索建立绿色金融改革与经济增长相互兼容的新型发展模式,提出鼓励成立新能源汽车金融公司,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金融产品创新;新疆提出结合农业、自然资源、清洁能源资源、能源相关高端制造业和环境基础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提出创新风力(光电)发电指数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产品等;贵州探索绿色金融引导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提出创新绿色惠农信贷产品,重点支持都市现代农业、有机生态农业、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农业生产排污处理等农业产业项目;江西提出探索金融助推生态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提出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探索创新支持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等领域的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积极探索财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效应等。
其实,被选为试验区的五省区过去几年也不断出现绿色金融创新。以民间金融发展好的浙江为例,浙江省早在2014年就选取衢州开展绿色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根据浙江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熊涛6月13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目前,浙江省绿色信贷余额达到7443亿元,在全省各项贷款中占比超过9%,而且资产质量优良。
绿色金融缘何如此重要?
总书记说过,“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那么,怎么走出一条既保护生态环境又获得发展机遇的新的路子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认为,需要“绿色标准+绿色金融”的支持。
当下,绿色金融是全球金融发展的新风潮。从顶层设计出发,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李克强总理在2016和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要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2016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国成为全球首个由政府推动并发布政策明确支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国家。不仅为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指导,也为各种金融要素的配合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借鉴。
在国际合作层面,中国的绿色金融事业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去年2月,由中国主导的G20金融研究小组,推动绿色金融一体写入G20公报之中,促其达成了国际共识。
去年,中国海内外共发行绿色债券共计2300亿元人民币,在“绿色债券元年”就成为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发行市场,占全球绿债发行量40%左右。
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上也不断有所突破。最新进展是6月12日环保部和证监会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对此,政协委员怎么说?
其实,绿色金融早就被政协委员关注,对于国家如何发展绿色金融,很多政协委员发表了真知灼见。
全国政协委员、原建行监事长谢渡扬:
应加快推进用能权、排污权质押等新型融资产品创新,以及节能服务商、节能减排设备供应链融资等新融资模式的创新,大力发展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根据市场需求,还可适时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专项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积极探索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高建平:
建议国家加快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发展立法,制订完善相关政策,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朱共山:
一、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应通过调整绿色信贷指引目录,强化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的刚性实施,引入绿色项目细化分类,实施环境社会风险评级等措施,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能源企业的绿色金融服务指明方向,将针对绿色能源企业的绿色金融作为银行信贷的长期发展战略。
二、出台更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促进绿色金融业务开展,如允许金融机构降低资本金占用、税前计提拨备、坏账自主核销等,适当提高绿色能源企业金融业务的风险容忍度,有效激励金融资源配置优先向绿色能源企业发展倾斜;采用财政贴息、税收减免、风险补偿、信用担保、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金融业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杜绝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
三、设立专门的政策性绿色金融机构,如“绿色银行”、“生态银行”,吸引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低碳项目开发咨询、投融资服务、资产管理、绿色信用评级等服务。四、进一步创新发展新型绿色金融衍生产品,如碳金融衍生品等,满足绿色能源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如新能源电站优先股计划、新能源电站资产证券化、碳资产货币化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