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河北省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承德、唐山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465号),现将河北省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计划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地方投资和各项建设任务,请你们在收到本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投资计划,同时将转发下达计划情况及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并关联至本批计划下达文号。要及时落实地方建设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二、市县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采取自查、复核检查、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计划转发、项目落地实施、地方建设投资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计划执行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将视情况组织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或扣减、收回、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按时调度报送投资计划执行信息。市县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调度工作,请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准确在线填报更新本批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附件:河北省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水利厅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