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7〕23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工艺技术、审批情况、投资规模、经济效益、节能环保效益、项目风险、还款来源、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填写《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评价表》(见附件)。每个市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不超过3个。
二、按时上报。请各地将推荐上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一份),于5月24日前报送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袁 园 0311-8780025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