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咨询:DB32/4041—2021表 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规定,碳黑尘限值为“肉眼不可见”,在我们日常监测中,碳黑尘检测结果是否达标如何判断?
办理回复: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碳黑尘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肉眼不可见”,该限值与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一致。“肉眼不可见”属于感官性指标,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以视觉观测结果为准。因此当碳黑尘视觉观测结果为未观测到时即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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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全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