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
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和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去年12月初,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对2022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做了具体安排。
据了解,这些资金将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促进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该项补助政策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开展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的积极性,减轻企业环保改造经济负担。
今年有这些变化
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总计207亿,与2021年的125亿元相比,增加了82亿元,增幅为65.6%。
5个省份资金预算超10亿元,河北预算最多。
排名第一是河北省:
河北省(33亿元)
排名第二到第五的分别是:
山东省(24亿元)
陕西省(21亿元)
河南省(19亿元)
山西省(15亿元)。
剩余的省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均没有超过10亿元。
可以看出,资金最多的5个省,均集中在北方,其中河北和山东、河南、山西的部分城市属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的城市范围内。
各地正在抓紧干这件事~
补助资金2300余万元!青岛市为五家企业发放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
日前,青岛市向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星航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青岛橡六胶管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发放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2300 余万元。资金主要补助这五家企业正在进行的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项目,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绿色密炼中心建设等内容,建成后每年可实现大气污染物减排500余吨。
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应遵守节能环保法规,认真履行用能及环境信息公开义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节能、排污标准。
对节能、排污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符合绿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如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通过国家和省相关审核认证的企业等“七大类”项目单位优先予以支持。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三年内存在污染物排放或用能行为超标的企业、环境违法违规的企业等“六类”项目单位不予支持。
动员符合条件企业继续申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于3月15日印发《关于补充大气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