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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亿治气,237亿治水,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这么花

  来源:新华社 | 发布时间:2022-03-15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00亿元、增加25亿元,进一步增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补助支持城市。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37亿元、增加20亿元,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打好碧水保卫战。继续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保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源头防控、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阶段性减按15%税率征收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污染防治。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快建立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992.04亿元、增长12%,引导地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安排170亿元、增长42.9%,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支持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
 
  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循序渐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研究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推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推进绿色低碳产品采购。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促进优化能源结构,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鼓励企业增储上产。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
 
  2022年主要收支政策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等要求,细化完善财税政策举措,政策发力适当靠前。
 
  1.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着力稳企业保就业。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通过实施上述政策与企业同向发力、效应叠加,促进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由10%降至5%。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研究精准帮扶的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地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政策,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等支持。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研究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继续实行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引导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帮助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压力。督促各部门、事业单位等及时支付采购账款,防止拖欠。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强化出口信贷支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地方及社会资本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海外仓发展。
 
  推动就业优先政策提质加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17.58亿元、增加51.68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
 
  2.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支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求,支持疫情防控、疾病防治、种业、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支持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支持国际科技合作。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以及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继续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建设。大幅增加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规模,支持地方建设区域创新高地。加强重大人才工程、人才计划、人才项目经费保障,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推进科普事业发展。
 
  深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优化调整科技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投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督促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及时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科研经费自主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绩效管理。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支持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链,进一步增加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着力解决基础零部件、关键材料、核心软件、短板装备等“卡脖子”问题。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支持集成电路等重点行业创新发展,提升芯片生产水平。
 
  3.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支持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适当提高使用集中度,向项目准备充分地区倾斜,并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对违规使用专项债券的地区实施扣减新增限额、暂停发行使用、收回闲置资金等处罚。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增加300亿元,优化投资结构,加强与专项债券衔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完善教育、养老、医疗、育幼、住房等支持政策体系,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支持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县乡村商贸流通改造升级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畅达,扩大农村消费。推动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更好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提升区域发展协调性。有效发挥转移支付作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落实好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雄安新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相关财税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研究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以及资源枯竭型城市加快发展。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继续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400亿元,向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倾斜,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更好融入城市。遴选新一批示范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支持开展综合货运枢纽试点示范,推动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4.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大对黑土地保护支持力度,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种业振兴和农业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大豆油料增产。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财政奖补力度,给种粮农民再次发放农资补贴,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和主产区抓粮积极性。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提升收储调控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416.39亿元、增长30.8%,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探索实施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更好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持农机农技农田农艺相结合,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5年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扶上马送一程等要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安排1650亿元、增加84.76亿元,并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统筹用好公益岗位、以工代赈等,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水平。支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继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00亿元、增加25亿元,进一步增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补助支持城市。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37亿元、增加20亿元,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打好碧水保卫战。继续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保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源头防控、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阶段性减按15%税率征收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污染防治。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快建立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992.04亿元、增长12%,引导地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安排170亿元、增长42.9%,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支持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
 
  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循序渐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研究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推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推进绿色低碳产品采购。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促进优化能源结构,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鼓励企业增储上产。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
 
  6.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多种方式筹集经费,支持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农村教师培训。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安排230亿元、增加30亿元,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安排302.57亿元、增加25亿元,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提高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能力。加大对中西部高校支持力度。推动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
 
  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疫苗接种、药物研发等工作,延续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4元,优化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夯实分级管理责任。推动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持续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逐步提高心脑血管病、癌症等疾病防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支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1546.83亿元、增加70.62亿元,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租购并举,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优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方向,支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发展长租房市场。通过以奖代补,继续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物古籍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完善艺术、出版、电影等领域资金支持政策,资助文艺创作,扶持文艺人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体育强国建设。
 
  7.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支持国防、外交、政法等领域工作。
 
  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支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创新发展。完善退役军人保障政策体系,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等工作。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加强国家重大外交外事活动保障,发挥好多双边财经对话机制和国际开发机构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支持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使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部分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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