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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工信委 | 发布时间:2017-06-07

 
  专栏4:高性能结构材料
 
  先进钢铁材料。以嘉峪关不锈钢工业园为依托,以酒钢公司、三威公司和甘肃海斯特不锈钢制品公司等骨干企业为重点,围绕工业、生活、医疗器械等领域,发掘市场潜力,开发新型双相不锈钢、无菌不锈钢、铁素体不锈钢、节镍型不锈钢和下游系列产品。支持酒钢公司通过战略合作,进入核电、军工、航天航空、船舶制造等领域。重点推进酒钢公司超纯铁素体不锈钢、高氮控氮奥氏体不锈钢、超级奥氏体耐蚀不锈钢和双相不锈钢生产技术,加快油船用高品质耐蚀船板和核电用不锈钢等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新型碳纤维材料。以郝氏炭纤维公司、蓝星碳纤维公司、康博丝特碳纤维公司为依托,突破高性能碳纤维工程化核心技术和通用碳纤维低成本应用技术,扩大高强型碳纤维原丝生产能力,加快碳纤维下游复合材料制品研发,推动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在高铁、船舶、汽车和工业真空炉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普及应用,形成碳纤维基础材料和复合材料制品相对健全的产业链条。
 
  (五)其他新材料。绿色镀膜新材料领域,重点发展绿色镀膜新材料、新型核辐照材料,以及钕铁硼等稀土材料表面镀膜装备、宽幅带钢连续真空镀制特种功能薄膜成套装备、铜铝带材连续真空镀太阳能选择性吸收膜、太阳能聚光反射镜太阳能高温真空集热管等。炭素新材料领域,重点发展石墨烯、高温气冷堆用炭/石墨堆内构件、电解用石墨电极、超细结构等静压石墨、中粗结构石墨、太阳能用储能炭材料、光伏产业用炭/石墨材料等高性能炭/石墨材料、锂离子电池用石墨负极材料。新型建筑材料领域,重点推进建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大力推动跨界融合类建筑材料研发生产,积极发展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可循环特征的新型绿色建材产品。依托兰州四联光电科技公司、润晶新材料公司培育发展LED和蓝宝石产业,推进LED封装和蓝宝石生产及应用。重点推进厦门润晶光电有限公司蓝宝石生长领域基地、甘肃兰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人造蓝宝石长晶生产及晶棒加工产业化、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玻璃产业园、甘肃圆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化硅新材料粉体加工和高性能精细陶瓷生产线、中钢玉通公司碳化硅耐火材料生产线等项目。依托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研发生产高铁、核电专用水泥以及低磁性等高端特种水泥,扶持建设酒泉复合材料和风电叶片研发制造基地。
 
  专栏5:其他新材料
 
  高端特种水泥。以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玉门老君庙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研发生产高铁、核电专用水泥,以及低磁性、高标号等特种高端水泥,打造传统建材提质改性新材料产业链。
 
  优质玻璃及制品。以蓝天浮法玻璃公司为主体,延伸玻璃产业链条,发展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超白玻璃、太阳能基板玻璃、安全真(中)空玻璃为代表的玻璃深加工制品等优质浮法节能玻璃和功能性玻璃产品。重点推进蓝天浮法玻璃公司应用浮法玻璃高效节能工艺和装备,开发特种、节能、安全、功能性玻璃,打造蓝天太阳能光热新材料工业园区。
 
  无机非金属纤维材料及制品。以金昌万隆公司为主体,研发无机增强纤维材料、无机喷涂纤维材料、无机摩擦纤维材料等无机纤维材料,重点实施高强度竖丝防水岩棉板,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特种岩棉板等产业化项目。
 
  新型建筑材料。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镀膜玻璃、新型防水密封材料、新型建筑装饰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装配式(钢结构、混凝土、木结构)建筑配套建筑材料等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建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新工艺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节能、节材、轻量化、高品质新型绿色建材产品。
 
  复合材料、风电叶片新能源材料。以中材科技(酒泉)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甘肃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陕西华特新材料(酒泉)有限公司、玉门市艾朗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依托研发生产玻纤增强/碳纤增强塑料复合材料及风电叶片,打造复合材料及新能源材料产业链。
 
  碳基新材料。依托天祝县碳化硅新材料产能优势,大力发展碳化硅超微粉、耐高温耐磨损耐腐蚀材料和碳化硅精细陶瓷等精深加工产品,延伸发展电子陶瓷、发热元件、节能多孔陶瓷等功能材料,进一步推进国家火炬天祝高性能碳基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绿色镀膜新材料。以兰州大成科技公司为依托,利用真空复合镀膜集成技术,以聚光太阳能、绿色镀膜新材料、绿色镀膜技术装备、高真空获得与熔炼装备等为重点,引进聚光太阳能和绿色镀膜装备配件生产等上下游配套企业,打造“绿色镀膜装备—聚光太阳能关键件—聚光太阳能集热单元—聚光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集成”的完整产业链。
 
  新型炭素石墨材料。以方大炭素公司为依托,开展炭素前沿技术研究,加大超大高石墨电极、新型高炉炭砖、石墨阴极等新产品研发,重点开发特种石墨、核电炭/石墨、炭/炭复合材料、锂电石墨负极材料、石墨烯、超级电容器用活性炭、氟化石墨及光伏用炭/石墨等高端产品,不断拓展炭素新材料应用领域,打造炭素新材料产业链。
 
  新型核辐照材料。以中科院近物所及其下属企业武威科近新发公司为依托,利用重离子加速器辐照、紫外线敏化、化学蚀刻后处理等技术,研发重离子微孔膜为基膜的系列精密筛分材料及产品,建设电子加速器辐照材料加工中心,利用电子加速器的辐照改性特性,实现材料的交联、固化、接枝和裂解,生产各类辐照改性材料。
 
  电子级晶硅材料。充分发挥我省能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引进国内外电子级硅晶材料生产企业,在酒嘉、兰白等能源富集地区布局建设硅基材料生产基地。
 
  蓝宝石。重点推进兰州新区四联高新技术西北产业基地项目,建设蓝宝石晶体生长生产线、LED灯具生产线;润晶新材料公司大型蓝宝石长晶及加工为主体的生产基地;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造蓝宝石长晶生产线项目,开展蓝宝石长晶工艺及装备研发,长晶生产线建设和运营等。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新材料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的统筹衔接,完善创新链条的薄弱环节,形成上中下游协同创新的发展环境。围绕重点领域重大共性需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引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组建一批国家级或省级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业联盟,开展创业孵化和形式多样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组织新材料装备生产企业与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先进熔炼、增材制造、精密成型、晶体生长、气相沉积、表面处理、等静压、高效合成、分离纯化等先进工艺技术与专用核心装备开发。突破新材料组织成份设计、性能控制、加工成型、建模测试、应用模拟等数字化技术,开发增材制造、数字加工中心等成套生产装备及专用软件。落实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将标准化列入新材料产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考核验收指标,建设一批新材料产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园区,推动新材料产业国际标准跟踪转化。(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
 
  (二)促进新材料产业特色聚集发展。依托金川公司、白银公司、酒钢集团等骨干企业,发挥资源和铜铝冶炼加工优势,引进承接一批高端铜铝及合金加工项目,向高端合金和深加工产品延伸发展,推进金昌有色金属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聚集试点,加快建设金昌、白银、兰州、嘉峪关等为重点的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依托兰州石化公司、银光公司、科天集团等企业,加快特种橡胶、工程塑料、异氰酸酯、高性能氟材料、功能性膜材料、高性能树脂、环保功能树脂及涂料等先进化工新材料及专用化学品的开发与产业化,加快建设兰州国家石化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白银军民结合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和武威天祝碳基新材料产业基地。依托酒泉钢铁集团公司,重点开发面向大型工程建设、工程机械制造、轨道交通设备、船舶制造、新能源产业、家电行业等领域的高性能高品质特殊钢,加快建设酒嘉高性能精品钢材、优质不锈钢、金属基复合材料生产基地。依托甘肃稀土公司等骨干企业,加强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五矿(北京)稀土研究院、北京大学、天津大学、南昌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加大高端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拓展稀土新材料应用领域,实现由稀土分离产品生产向高端稀土应用材料、功能材料生产转变,建设白银稀土新材料产业园。依托蓝星纤维公司、郝氏炭纤维公司、平凉康博丝特公司、新西北碳素公司等企业,提高碳纤维原丝低成本工程化运营水平,扩大高强型碳纤维原丝生产能力,加快碳纤维基础材料、复合材料制品、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PTT纤维等高端碳纤维下游复合材料制品研发,促进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在航空航天、运输装备、高温装备、风电叶片、深井采油、复合导线等领域的应用。以无机纤维材料、先进建筑材料等为重点,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性能稳定性,推进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
 
  (三)拓展延伸新材料产业链。组织实施《加快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链(集群)实施方案》,滚动调整新材料优势产业链重点项目库,加快形成上下游关联、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业链。支持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和资源整合,培育和发展一批新材料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形成一批专优特新的新材料中小企业。鼓励新材料企业建立灵活、规范的企业制度和决策机制,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由专至精、由精至强”。巩固提升现有新材料产业基地、园区实力,在重点新材料领域推动形成若干产业链完善、配套齐全、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及各市州)
 
  (四)加快重点新材料初期市场培育。开展重点新材料应用示范保险补偿试点,积极推动我省有优势的新材料列入国家定期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突破“不敢用不好用”瓶颈。依托龙头新材料生产企业和下游用户,建立一批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开展新材料工艺技术与应用技术开发,推动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系统验证、批量应用与供货等多环节协同促进。围绕碳纤维复合材料、高温合金、航空铝材、电池材料、生物材料等市场潜力巨大、产业化条件完备的新材料品种,组织开展新材料应用示范,加快释放新材料市场需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开展材料生产企业与设计、应用单位供需对接,支持材料生产企业面向应用需求研发新材料,推动下游行业积极使用新材料。(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保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
 
  (五)实施“互联网+”新材料行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新材料融合发展,推动新材料设计、加工、制造及测试过程数字化、智能化,开展新材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探索发展新材料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建立新材料数据库,支持开展材料试验大数据分析,制定数据采集和共享制度,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新材料设计解决方案、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检验测试等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防科工局、省通信管理局)
 
  (六)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军用新材料的研制与生产,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发挥国家、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作用,向具备资质的单位及时发布新材料需求信息,向军工用户单位推荐民口单位的新材料新技术,推动新材料领域军民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军工单位和民口配套单位现有装备和技术能力,加大对新材料军转民、民参军的支持力度,促进军用和民用材料技术相互间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省国防科工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和各市州)
 
  (七)构建支撑产业发展人才体系。鼓励新材料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鼓励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产业扶持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制度和远程工作机制。依托重点企业、联盟、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开展联合攻关和共同实施重大项目培养一批工学、工程研究生,培育一批产业工人、技术骨干与创新团队。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方式与我省企业合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团队及科研带头人,可视其业绩给予薪酬分红、股权或期权激励,为新材料产业发展聚集人才。(牵头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和各市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完善产业政策引导。加强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引导,强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引导,加强产业链布局谋划,使资源聚焦于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好、有利于抢占发展先机的新材料产业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产品和相关先进技术,对列入相关规划和专项计划的新材料研发和应用项目,优先组织实施。(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和各市州)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综合运用财政资金、金融资金重点支持新材料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发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甘肃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等基金以及省级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等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新材料产业研发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投入和支持。落实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债券和并购重组。争取国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风险补偿专项项目,培育应用市场,发展下游产业。(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银监局、甘肃保监局和各市州)
 
  (三)强化行业协调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引导企业强化自律,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对行业关键、共性问题研究,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支持省级工业协会组建专业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引导,规范企业行为,对市场准入、名牌申报、行业统计、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进行统一协调和服务,引导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石化工业协会、省冶金有色工业协会、省建材工业协会,配合单位:各市州)
 
  (四)深化拓展对外开放合作。立足向西扩大开放、向东承接产业转移,深化与周边省区、东部省市合作,大力度、大规模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努力实现共同发展。鼓励和支持新材料企业“走出去”发展,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境外设立新材料企业和研发机构,通过海外并购实现技术产品升级和国际化经营。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新材料产业人才团队、技术资本、标准专利、管理经验等交流合作。支持省内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大型国际新材料科技合作计划,鼓励国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省内设立新材料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和各市州)
 
  (五)加强综合协调服务。在省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牵头的省级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强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衔接,协调解决新材料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强对市州和企业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信息引导,定期分析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省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工作任务,简化审批程序,有效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土地、资金、技术等资源配置,形成协同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工作格局。各市州和有关企业要与省上统筹联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重点任务和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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