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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官网 | 发布时间:2017-04-17

 
  (二)重点工程:
 
  专栏14  实施生态扶贫和生态移民重点工程
 
  01 易地扶贫搬迁
 
  对生活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市区水土资源匮乏、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就地脱贫无望的农牧民,在水源涵养林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沙沿线受荒漠化威胁严重地区、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牧民以及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地区且需要避险搬迁的农牧民进行易地搬迁,共6万户约30万人。
 
  02 引洮供水二期工程
 
  工程设计调水量3.13亿立方米,受益区包括定西、白银、天水、平凉4市的安定、陇西、通渭、会宁、武山、甘谷、秦安、静宁8县区,受益人口268万人,发展灌溉面积29.2万亩。
 
  03 白龙江调水工程
 
  从迭部县境内的白龙江干流自流引水至庆阳市西峰区,解决天水、平凉和庆阳3市缺水问题,工程设计年调水量9.6亿立方米,输水线路全长462公里,沿线规划新建调蓄水库供水。
 
  04 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
 
  工程从平川区水泉镇园洞闸黄河右岸取水,布设总干渠1条、干渠3条、分干渠4条,年总取水量1.28亿立方米,发展灌溉面积36万亩,建成后直接受益人口26.5万人,其中安置扶贫开发人口14.75万人。
 
  05 生态文明试点及先行示范区建设工程
 
  在张掖市、陇南市、甘南州、定西市、永靖县、渭源县、天祝县继续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体系和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06 贫困村整村推进和富民产业发展
 
  通过梯田、水地、引水工程、人畜饮水、村组道路硬化、沼气池等设施建设,结合推广日光温室、蔬菜大棚、全膜双垄沟播技术、高原夏菜、枸杞大枣、舍饲养殖等特色产业,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对2500个贫困村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建设,解决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贫困地区的发展问题。
 
  07 美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从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中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行政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重点村旅游接待条件,发展乡村旅游、带动重点村脱贫致富。至2020年分两批完成464个村的建设任务。
 
  08 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开展农民生产技能培训、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培训、农民合作社发展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09 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工程
 
  在永昌县、凉州区、天祝县、甘州区、舟曲县、碌曲县、东乡县、崇信县、两当县等9个县区实施农村小水电代燃料项目14个(两当县为整县推进县,建设2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解决5万户、25万人的生活用能问题,更好地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十四、推进生态保护建设示范区建设
 
  (一)基本思路:针对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形势、存在问题等,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选择具备一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经验、未曾发生过生态破坏事件、具有积极建设意愿的市县建设甘肃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展示生态保护与建设成就,总结升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发挥其对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示范内容:
 
  1.规划实施示范: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保障、规划编制的利益相关方参与性保障、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划实施的连续性保障、规划编制符合科学的调整机制和程序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示范。
 
  2.制度建设示范:生态保护与建设市县级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有关行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机制,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运行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制度,生态保护与建设监管及综合执法制度等。
 
  3.投入机制示范:政府各渠道投资的统筹以协调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政策机制、创新建设投入和运行管理模式等。
 
  4.科技支撑示范:生态保护与建设模式和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及科技手段、技术措施,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序幕设计、施工、管理的科技支撑制度,基层科技推广队伍和能力建设等。
 
  (三)区域选择:
 
  1.临夏州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所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示范类型:复合生态系统类型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重点示范内容: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示范,民族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制度示范,库区和重要水源地生态保护示范,林木种苗产业发展体制示范。
 
  2.陇南康县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所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示范类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重点示范内容:森林资源保护示范,生态经济林产业建设示范,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林下经济建设示范,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林业生态建设多元化投入典型示范。
 
  3.庆阳环县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所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示范类型:农田、荒漠生态系统类型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重点示范内容:黄土高原地区土地沙化治理示范,石油等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示范,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苗林结合培育生态造林示范,县级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示范。
 
  4.武威民勤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所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示范类型:荒漠生态系统类型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重点示范内容:重点风沙口综合治理示范,典型治沙技术示范,水资源合理利用及节水灌溉产业示范,节水农业发展示范,沙产业开发示范,治沙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示范。
 
  第五章  生态屏障典型试验区建设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确保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生态屏障试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规划选定我省不同生态区位、不同资源环境禀赋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典型试验区,加快先行先试,创新方式方法,试验有效做法,提升生态建设层次和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在全国同类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中推广应用,为国家生态战略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一、建设目标
 
  通过典型试验区建设,使区域内生态系统得以有效保护,生态保护建设和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探索实践经验,提炼推广模式,完善政策机制,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管理水平。
 
  二、试验任务
 
  在开展常规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的同时,以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先期试验重点。之后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生态服务价值评价、分类差异化考核等制度建设,以及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市场化机制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力争取得重要突破。探索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保护建设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投融资多元化渠道,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资源环境离任审计等制度。
 
  三、试验区布局
 
  依据《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从河西内陆河地区、中部沿黄河地区、甘南高原地区、南部秦巴山地区和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五大区域中,依次确定永昌县、永靖县、玛曲县、徽县和庆城县为生态屏障典型试验区建设县。
 
  (一)永昌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河西内陆河地区
 
  试验重点:探索建立跨区域(东大河)的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区域生态补偿联动机制,探索推行水权交易制度等。具体包括:
 
  1.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严格的水环境保护行政责任制,确保交接断面水质达到规定标准;对跨县区河流水体,以及功能区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控制的区域,在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的前提下,由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2.探索推进市场化生态补偿进程。尽快建立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的市场交易机制,积极培育水资源使用权、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的交易市场,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产业,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
 
  3.探讨生态补偿综合管理的实现方式。搭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政府管理平台,建立流域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专项资金,保障跨行政区的流域水环境保护资金。
 
  重点工程:金昌水资源利用生态补偿试点工程。拟申报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通过项目实施探索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基本成果。
 
  (二)永靖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中部沿黄地区
 
  试验重点:库区、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包括:
 
  1.统一规范水源地水资源执法管理。协调水源地与下游地区的水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整合跨行政区域的水资源保护执法主体,明确责权,加强保护与治理。
 
  2.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的多元补偿机制。以享用水资源保护成果的个人和以水源为销售对象的自来水公司为补偿主体,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以为保护水源地牺牲发展机会并投入人力、物力的各级政府和居民为补偿对象,探索推进纵向财政转移支付、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场化筹集为一体的补偿方式。
 
  3.制定测算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核算,研究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标准体系。
 
  此外,探索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探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培育发展生态文化的机制体制。探索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湿地生态文化和宜居村镇建设,发展循环经济。
 
  重点工程:刘家峡水源地生态保护与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试点工程。拟申请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工程内容重要包括保护库区生态、发展库区旅游、建设生态农业、实施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等。
 
  (三)玛曲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甘南高原地区
 
  试验重点:财政转移支付、资源费征收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试验。包括:
 
  1.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全面评价周边地区各类建设项目对江河源区生态环境破坏或因实施功能区划调整、范围调整带来的生态损失,研究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合理引导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居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降低周边地区对水源补给区的压力。
 
  2.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差别化的绿色GDP评价考核制度,加大技术、项目和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农牧村、林区群众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和循环经济,探索推进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与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转型模式,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生产力布局,发展民族特色产业。
 
  重点工程:甘南高原牧区生态保护与循环经济发展试验示范工程。拟申请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畜牧业转型发展、草原生态保护、牧区能源建设、产业一体化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责任制管理、地方发展的绿色GDP考核等。
 
  (四)徽县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南部秦巴山地区
 
  试验重点: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包括:
 
  1.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标准。应用战略环评对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价值规律,确定生物资源的价值构成,构建差别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
 
  2.积极探索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文明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试验等。
 
  重点工程:陇南经济林产业体系建设工程。拟申请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银杏和花椒等特色经济林营造、产品深加工、服务贸易、经济林产业化扶持制度建设等,通过壮大特色经济林产业优势,减轻对自然生态及其资源的压力,保护生物多样性。
 
  (五)庆城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
 
  试验重点:探索发展节能环保市场,推行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制度;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矿区污染综合治理及旱作农业试验;废弃矿点、厂区的复垦和生态修复;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保证金制度并与矿产资源开发许可证制度挂钩,明确资源开发者的生态修复责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履行生态修复补偿义务,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
 
  重点工程:庆阳市重点矿区生态恢复与治理专项工程。拟申请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庆城县境内长庆油田废弃矿点和废弃厂区实施生态整治、作业矿区(点)的生态保护设施建设、污染矿区(点)的治理恢复、生态修复责任制建设等。
 
  四、协调保障
 
  加强组织协调。由省生态屏障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在规划制定、政策争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好向对口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和落实工作,同时加强部门间的配合联动,推进典型试验区建设任务全面实施。相关市州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省市县分级负责、各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拓展筹资渠道。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整合力度,着力增加投入。整合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生态建设资金集中投入,全面推进典型试验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活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建设,运用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工商和民间资金投入。
 
  注重科技支撑。与中科院寒旱所、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作,进一步发挥高校等科研机构的科技支撑作用,开展试验区建设有关课题和具体技术研究,解决试验区建设技术难题、提高科技含量和建设质量。
 
  强化考核评价。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各典型试验区生态补偿等试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确定补偿机制各项内容。加快建立生态补偿试点考核评价体系,为全面完成试验区建设任务提供保障。
 
  五、试验成果
 
  围绕体制机制创新试验、技术研发试验和发展模式试验三大主题,以课题试验研究为支撑,总结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的成功经验,凝练成功模式,树立先进典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应用推广。
 
  专栏15  典型试验区试验课题
 
  01 体制机制创新试验
 
  生态资源产权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资源监管制度建设试验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修复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监测评价建设试验
 
  森林经营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资源市场配置和调控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补偿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建设财税金融扶持制度建设试验
 
  水权交易制度建设试验
 
  适应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建设试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设试验
 
  探索差别化的绿色GDP评价考核制度建设试验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验
 
  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建设试验02 技术研发试验
 
  沙化土地治理技术试验
 
  重点风沙口治理技术试验
 
  干旱造林技术试验
 
  沙生灌木繁育试验
 
  寒区冻融侵蚀防治试验
 
  高寒区沙化草原治理试验
 
  高寒湿地恢复改良试验
 
  陡坡山区水土保持试验
 
  干旱区利用自然降水节水灌溉试验
 
  农田生态系统改良试验
 
  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验
 
  03 发展模式试验
 
  甘南高原畜牧业转型发展模式试验
 
  河西内陆河流域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试验
 
  推进生态资源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试验
 
  特色农业、生态文化集合新型小城镇建设模式试验黄土高原旱作农业发展模式试验
 
  第六章  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生态保护和建设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需要林业、农业、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通力协作和参与。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实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负总责,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责任制。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强化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同步联动,确保工程实施,做好规划落实,发挥预期效益。
 
  二、加强政策扶持,拓宽资金渠道
 
  请求中央加大对甘肃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统筹使用生态建设资金,增加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资金投入的整体效益;开展金融支持,完善扶贫贴息贷款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生态建设;进一步优惠投资政策,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州)级配套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逐步提高水土流失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工程的投资标准;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争取提高补助标准;深化对口帮扶,拓宽帮扶合作领域,重点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基层倾斜,促进民生改善和民智提升,支持国内慈善事业团体开展生态环保、扶贫开发等公益活动。
 
  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努力拓宽甘肃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资金投入。
 
  三、加快生态立法,促进依法治理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完善法规体系,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甘肃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市容整治、水资源和森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工业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大对森林、农田、河湖湿地等生态和环境资源污染破坏的违法责任追究,鼓励社会组织、公民对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明确要保护的饮用水源地、森林、湿地、耕地等生态“红线”的法律地位,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法可依,环境监督有章可循,使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得到及时、公开、公正、严厉的惩处,为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治理成效
 
  围绕甘肃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整合科技资源,大力实施生态科技创新工程。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大力发展绿色科技,发展绿色产业体系。支持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推动环保科技的运用。积极建设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科技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实现科技资源信息交流共享,加快科技转化步伐,提高转化率。依靠科技,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
 
  五、强化生态监测,严格考核评估
 
  加强对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的监测力度,健全监测机构,完善监测体系,规范技术标准,强化监测职能,推动和提高生态预警能力。研究制定不同区域科学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提高生态保护建设指标的权重,加强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生态产品提供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定期发布量化评价考核情况。
 
  六、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媒介,加大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生态意识,营造爱护、建设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大力开展植树节、爱鸟周、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湿地日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关注度。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作为普及生态知识的重要阵地,提高社会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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