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加强生态环境档案的科学管理,我部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仪器设备》两项标准修订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刘蕴芳
邮箱:liuyunfang@scies.org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编:510655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仪器设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硕
邮箱:wangshuo@scies.org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邮编:51053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马若凡
电话:(010)65645102
邮箱:ma.ruofa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