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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7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5

   各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市属集团(控股)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更好引导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促进产融合作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完善《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的基础上,组织编制2017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7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7〕2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投资方向。项目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对应《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的领域和重点。
 
  (二)投资规模。原则上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
 
  (三)实施条件。项目建设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项目为在建或计划今后两年内开工,具备必要的前期手续。
 
  (四)融资意向。企业有明确的融资需求,愿意向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征集方式
 
  各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市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如实填写项目信息。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重大项目库在线管理平台(http://gtt.miit.gov.cn)自行填报。各区工业主管部门进行在线审查。
 
  三、时间安排
 
  (一)信息填报(5月10日—6月12日)。在此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可登陆系统填报及修改项目信息。
 
  (二)项目审查(6月13日—6月23日)。各区工业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初审,对企业基本情况和项目信息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
 
  (三)本批项目征集工作结束后,各项目建设单位也可根据投资建设的需要增补新的项目。各区工业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可定期对增补项目进行审核(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2017年5月2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投资与技术改造处刘进旭;
 
  联系电话:8360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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