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申报工作的通知-产业政策-专业情报站-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专业情报站 » 产业政策 » 正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经信委官网 | 发布时间:2017-05-25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7﹞53号)要求,组织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支持的重点方向
 
  (一)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
 
  一是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开展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技术、行业应用基础性标准研究,开展试验验证;建设试验验证平台,推进智能制造标准贯彻实施的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重点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五个方面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应用。
 
  (二)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
 
  围绕《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十大领域‘一揽子’突破行动”关键核心瓶颈要求,核心零部件(元器件)重点支持机器人减速器、高速列车设备部件、智能终端核心芯片等方面;关键基础材料重点支持高温超导材料、生物基材料、石墨烯、特种陶瓷和人工晶体等新材料;先进基础工艺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封装、增材制造等工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在北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资金。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
 
  3.详细申报要求参见附件1、2内容。
 
  (二)支持方式
 
  工信部专项资金将采取分阶段目标、分阶段考核、分阶段下达的后补助资金管理模式,根据实施进度和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分批下达专项资金。工信部确定项目后,先行拨付部分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后再行下达后补助资金。
 
  (三)优先支持
 
  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优先考虑;对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区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1.智能制造项目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13份,附电子版)报送至我委智能装备处。
 
  2.工业强基项目于2017年6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10份,附电子版)报送至我委相关专业处室。
 
  (二)申报资料
 
  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准备资料,限时报送资料,逾期将不予办理。
 
  联系处室及电话:
 
  智能装备处57587727/10;规划发展处57587529/06科技标准处57587651    ;绿色环保处57587582电子信息处57587807    ;汽车交通处57587670都市产业处57587800    ;生物医药处57587771软件服务处57587519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