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日前,青海公布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应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详情如下:
关于公布青海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应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第19号令)第九条“省级生态环境环境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的规定,按照生态环境部《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有关要求,经对全省重点排放单位进行核实,确定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符合第一个履约周期应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现向全社会公开。
联系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何文娟 8203910
附件:青海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应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青海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
应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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