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记者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有效防范重点污染源土壤污染风险,泉州市要求全市列入2020年度《福建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42家省级重点监管单位以及69家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年底前完成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2021年度新增的省、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在纳入名录后一年内完成隐患排查。
根据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认真对照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梳理厂区范围内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产原材料、伴生物、排放物、产品等),制定有毒有害物质清单,并将存储、运输、生产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列为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制定成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清单。对清单内的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排查,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污染土壤风险,按要求填写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表,形成隐患排查台账,并编制隐患排查报告。根据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隐患逐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落实整改要求并留影记录,形成隐患整改台账,建档并上传亲清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