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4月21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沪苏浙两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批准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3项一体化示范区技术规范,标志着示范区生态环境标准统一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这3个标准,都是针对目前环境空气监测治理的重要领域,与老百姓健康密切相关,今后要在长三角进行统一规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