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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预测环境质量现状基本污染物取值问题的回复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1-03-31

 
  现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内购买的气象数据,其中基本污染因子,环境空气质量逐日数据仅国控站点有数据,省控站点逐日数据未公开(当地政府网站会有月报公开,但未明确其数据取值方式)。此类情况,项目涉及基本污染因子需叠加分析,应采用现状监测还是取用评价基准年内,已公开的每月数据取均值,还是取国控站点数据。
 
  回复:
 
  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相关要求,在进行现状评价时,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的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或采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6.2.1.2条款)。评价范围内没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监测数据或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的,可选择符合HJ664规定、并且与评价范围地理位置邻近、地形、气候条件相近的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点或区域点监测数据(6.2.1.3条款)。建议基于以上原则,选择适用的现状监测数据。在没有以上相关监测数据或监测数据不能满足规定的评价要求时,可按要求进行补充监测(6.2.3条款)。2.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要求,污染物年均值、月均值均由日均值算术平均后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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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染物   环保管家   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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