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十三五”以来,山西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全省绿色转型发展基础,实现了蓝天白云常相伴、一泓清水向南流、绿岸青山绕全城的和谐自然生动画面。
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到2020年底,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各项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蓝天白云成常客
全力攻坚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
稳步改善
刚刚过去的2020年,不论你是行走在山西各地市的大街小巷、还是往返于工业群密集的园区、厂矿,或是穿梭于塞外长城、吕梁山下、汾河之畔,头顶湛蓝清澈的天,洁白变幻的云无时不在,它们用自己美丽的风景画卷讲述着山西各市蓝天保卫战的成效。2020年,山西省PM2.5平均浓度为44μg/m3,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9%,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好天比2019年整整多了1个月,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排名第2,仅次于北京。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山西省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治理大气污染,坚持“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持续优化,建立完善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协同抓好VOCs专项治理;部署开展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专项行动等。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17,同比下降9.9%;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改善,重污染天数共计减少37天。山西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白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省坚决向结构开刀,加快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退出煤炭过剩产能1.57亿吨,淘汰粗钢产能655万吨,关停煤电机组425.6万千瓦,关停压减焦化产能5014万吨。282台6122.55万千瓦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22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焦化、水泥、氧化铝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7276台工业炉窑完成综合整治,排查整治2.4万家“散乱污”企业。
二是能源结构进一步清洁化低碳化。坚决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累计完成500余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淘汰燃煤锅炉2.3万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动全省所有城市及县(市)建成区全部划定为“禁煤区”。
三是交通运输结构进一步绿色化。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累计淘汰老旧车14.92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3.03万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基本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忻州、晋城、临汾三市建成区公交车及太原、运城、忻州、临汾四市建成区巡游出租车已全部更新为纯电动汽车。大力推进“公转铁”,8个重点铁路专用线项目建成通车,推动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206家大型工矿企业修建完善铁路专用线。
四是降尘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降尘量监测全覆盖,每月公开通报降尘量监测结果,11个城市降尘量均低于9吨/月·平方公里的考核标准。持续加强扬尘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围挡、苫盖、清洗、硬化、渣土车密闭、湿法作业6个100%。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严禁燃煤旺火和露天焚烧垃圾,全省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联防联控不断深化。借鉴国家“2+26”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经验,印发《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将太原市全域和太原市周边6市30个县(市、区)纳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统一治理标准,统一治污步调,统一应急减排,统一交叉执法,打造区域联防联控“山西版本”,有力促进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六是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不断创新。修订完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山西省全面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创新建立协商性减排机制。实施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制度,统一发布应急指令,统一区域应急联动,早预警、早启动、早减排。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体系,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每日会商研判。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应急减排,260家企业列入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进行管控,1.9万家工业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提高应急监管效能,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气象扩散条件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一泓清水向南流
决战完胜碧水保卫战,水环境质量
取得历史性改善
2020年,山西省5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历史性地全部退出劣Ⅴ类,全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70.7%,汾河流域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向南流”。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用“沧桑巨变”四个字充分肯定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汾河是山西母亲河,也是黄河第二大支流。一段时间以来,工业排污、地下水超采、煤炭大规模开发等让汾河不堪重负,最严重时干流全线近70%为劣V类水质。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提出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要求。山西省迅速行动起来, 拉开了汾河治理的序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8年出台《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2019年颁布《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提出2020年全面消除劣V类国考断面。2020年初,山西省印发《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并谋划部署70项省级重点工程和 90项重点管控措施。成立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指挥部,加强形势分析、水质预警,每日通报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情况,每周组织预研预判、编写水质报告,督促加快整改。
二是坚持"一断面一方案、点面全覆盖"。对全省 58 个国考断面逐一研究提出水质改善措施,指导各市、县(市、区)政府细化减排措施。2020年3-5月,在黄河(汾河)流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执法清零行动,对污染严重的断面所在市、县(市、区)实施专项督察、定点帮扶,压实治理责任。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采取“查、测、溯、治”,拉网式排查汾河流域 2039个入河排污口,对保留的 1124个入河排污口按月监测管理,对黄河流域(除汾河)入河排污口逐一排查整治,促进污染减排。长期劣V类水质的温南社国考断面是汾河流出太原市的出境断面,这里能否如期退出劣V类,直接关系到汾河中下游治理攻坚战的胜利。2020年以来,汾河水会被定时自动地采集输送到断面旁的自动水质监测站,通过9项指标来实时监测汾河水质的变化情况。同时,太原市汾东污水处理厂把需净化处理的污水收集起来,经过20小时处理就实现了汩汩清流入汾河。目前,太原市7座生活污水处理厂、9个自动水质监测站以及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全方位保证全市每天水质看得见、控得住。到2020年6月底,汾河太原段已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汾河水库出口和上兰两个国考断面水质达Ⅱ类,温南社国考断面改善为Ⅳ类并实现稳定达标。汾河的水质变好了,更多的人涌入气味清新的汾河公园,在这里跑步、唱歌、跳舞。
2020年1-6月,曾经污染严重的汾河流域水质取得历史性改善,常年劣Ⅴ类的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水质,劣Ⅴ类断面同比削减比例达到61.5%,2020年7—12月保持稳定达标,汾河重现水草丰美、水质清澈好风光。按照国家“十三五”水质目标要求,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中,劣Ⅴ类断面控制在6个即可完成任务,在“十四五”期间才提出基本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的目标,山西省提前一个五年计划实现了汾河流域这8个劣Ⅴ类国考断面全消除,同时推动全省58个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水质,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片净土皆放心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双90%”等
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十三五”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重要指示,坚决打赢打好净土保卫战,山西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健全机制、摸清底数、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发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据测算,截至2020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圆满完成“土十条”要求的“两个90%”目标。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一是开展土壤详查,摸清环境底数。山西省2019年3月基本查明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和污染程度。2020年底基本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调查地块开展布点、采样和检测工作,基本查明了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为下一步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奠定基础。
二是源头管控防范,试点示范治理。自2015年以来,全省连续四年实现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1%。2020年全省种植业农药使用量8310.14吨,与近三年平均使用量相比减少了1.51%,实现了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目标。2017-2019年,全省农膜回收率由37%提高到78%,2020年全省农膜回收率预计达到80%以上。实现重金属总量控制,实施减排工程项目,全省减少重金属排放量4000余公斤。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整治完成率全部达到100%。以试点示范项目为重点,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先后完成了8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三是严格分类准入,保障用地安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将耕地按污染程度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信厅联合建立了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全面落实调查评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修复名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