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为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工作,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医疗废物运输应专车、专人押运,固定路线行驶,确保轨迹清晰,全程可追溯。
《通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全流程管理,严防医疗废物外流;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确保包装无破损、无渗漏;要做好整个收运过程的防渗漏、防遗撒,确保医疗废物自始至终不扩散、不流失、不污染。
处置单位要加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运输管理工作。其中,医疗废物装运前,收运方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利器盒标识、标签以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对出现破损的要督促医疗单位重新消毒、重新包装;要文明装卸,防止造成医疗废物包装袋和利器盒破损,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外环境;运输处置过程中不得使用抓斗、钢叉等尖锐工具装卸投送,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要严格落实装运量不得超过车厢容积四分之三的规定,防止包装物过度挤压破损。
《通知》还明确,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运输车每次运送完毕后需对车辆进行全面彻底消杀,严禁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医疗废物;专用塑料袋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必须盛装于周转箱内转运,处置单位要保障足够数量周转箱,对重复使用的周转箱每次运送完毕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