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其中,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分配到26200万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配到5111万元,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分配到20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85号)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函》,现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具体分配金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Z15511001000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0302水体”,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 定,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 本次资金用于重点区域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东江 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请各地按照《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林业局转发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等规定,积极推动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会同主管部门抓紧将专项资金安 排到具体项目,所支持项目均应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 备库范围,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 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畴。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科学填报《设区市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2020年 12月30日前报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江西省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