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垃圾分类工作,事关生态环境,事关千家万户。在去年的泉州两会上,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多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约而同地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事隔一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的成效如何。
建议
建设生活垃圾设施用房
让垃圾分类理念入民心
“在居住小区内,配套建设一些生活垃圾设施用房,做到让生活垃圾不出社区,实现生态环保与便民利民,一举两得。”2020年,市两会上,蔡进强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发居住小区配套生活垃圾设施用房的建议》(第1002号),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在居住小区硬件设施方面,进行提升,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每一位居民心中。
市政协委员蔡仲昆提出《关于推进我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66号);市政协委员林水龙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建议》(第370号);以及市政协委员吕明星提出《关于推进泉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建议》(第409号),均是围绕全市垃圾分类工作主题提出的真知灼见。
部门
制度规范+硬件提升
多举措推进垃圾分类
针对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市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办理,并取得显著成效。
在泉州开发区全域推进的基础上,全市选择22个街道(乡镇)、232个社区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累计1300多个小区、40万户居民参与。对65个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中心市区和晋江市率先启动生活垃圾“四分类”,住宅小区增设厨余垃圾桶,试行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开投放,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鼓励居民在家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
《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列入2020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预备项目,现已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出台《泉州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泉分类办〔2020〕2号),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强化物业管理责任,市城管局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泉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泉城管〔2020〕81号),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2020年以来,全市淘汰更新老旧转运车辆721辆,增加厨余垃圾转运车38辆。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结合环卫一体化项目,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晋江市完成125辆生活垃圾收运车辆的定位监控安装、184辆收运车辆的改造提升。全市建成42个大件垃圾收集点、19个园林垃圾收集点、8个有害垃圾暂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