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12月31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海南省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21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这是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工作。
海口市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使用。(资料图)
12月28日,随着海口三期焚烧发电项目、文昌和琼海二期焚烧发电项目的点火运营,意味着海南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1575吨/日,目前海南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999吨/日,焚烧处理能力首次超过处理量。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的提升,为海南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打下坚实基础和提供条件。目前海南已按照“全省统筹安排、增量全部焚烧、逐步消纳存量、推行源头减量”的原则,开展了相关工作。
记者了解到,海南省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其中,琼中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17年8月已停止使用。自2021年1月1日起,另外1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包括尚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都一律不再接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任务。
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许虹介绍,按照就近和处理能力匹配原则,全省生活垃圾一律转运到相应的焚烧发电厂处理。
许虹表示,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做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邀请第三方机构实行专业化监管。指导有条件的市县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监管,督促其规范安全运营;省级层面也将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在内的终端处理设施开展第三方巡查和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安全运行。
二是适时启动焚烧发电设施扩建,确保处理能力任何时候都有一定冗余。从目前焚烧处理能力来看,省住建厅还是有一定冗余处理能力的,但随着海南自贸港的建设,落户人口和旅游人口的增加,垃圾量也会有一定的增长,省住建厅除了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同时,也将视实际情况和提前预估判断,对个别焚烧厂进行扩建。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要求,下一步将指导陵水启动350吨/日、儋州启动500吨/日焚烧炉的建设,以满足生活垃圾增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