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用完的农药袋、农药瓶,今后不能随便扔了。12月22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明年将在武汉市新洲区、仙桃市、潜江市、赤壁市、沙洋县、秭归县、枝江市、江陵县、英山县、武穴市10个县市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统一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集中无害化处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如何方便又安全地处理这些危险污染物?各试点县将重点探索农药经销点回收、专业公司有偿回收、政府主导公益性回收三种回收模式。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加强回收设施设备、贮存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妥善贮存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第三方市场主体安全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但资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资源化利用以外的,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方案要求,试点县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政府扶持、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回收处理过程中的技术难点与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省农业农村厅将拿出专项资金对试点县适当给予补贴支持。非试点市州、县市区也要制定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回收试点工作。(汪彤、徐荣钦)
2017年国务院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今年,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已于10月1日正式生效。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本次试点方案的出台,意味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谁生产、经营,谁回收
我国农业多以一家一户生产为主,农药使用量分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难、处理难。按照《方案》,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
如何履行?三种模式可参考:农药经销点回收模式,在各销售网点设置农药包装物专用回收桶,引导各方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农药包装物投放入桶,采取押金销售、变相押金销售和有奖销售等办法,督促农药购买者使用农药后及时交回农药包装物;专业公司有偿回收模式,由政府出资,委托专业公司,在各乡镇重点村组建立定点回收点,村委组织发动村民收捡农药包装废弃物交至回收点,回收公司根据包装物大小、种类、数量等支付回收金;政府主导公益性回收模式,在农药用量小、包装废弃物存量小的地区,采取政府兴建临时回收储存点,通过贫困户、保洁员兼职,给予适当补贴,进行田间巡检,收集农药废弃包装,集中到回收点储存。
建立回收处理长效机制
根据《方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将作为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和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评价体系。各地将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考核评价、部门联动和调度宣传长效机制,引导回收体系规范化发展。如督导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建立农药包装物回收台账,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执法力度。
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过多的根源,还是在使用和生产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