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12月25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成效”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与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师校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郭电光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成效”。
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系统陆续采取了多项措施,推进渤海综合治理,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师校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郭电光,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赵军副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与大家就我省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汇报交流。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也是自机构改革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第一战。2018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在环渤海的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等省市打响了治理攻坚战。我省积极对标,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于2019年4月30日制定印发了《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陆海统筹、海河共治,实施陆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旅游旺季环境保障等五大攻坚,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首先,我简要介绍我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核心目标完成情况。一是13条国考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断面。2019年、2020年1-11月入海口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其中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质河流6条;二是完成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清理;三是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修复目标,完成修复海湾岸线17公里,完成率121%,修复滨海湿地1229公顷,完成率154%;四是近岸海域水质达到预期目标,2018-2019连续两年、2020年到目前近岸海域国考监测点位海水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100%。
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我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第二,介绍一下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治海先治河,突出抓好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建立入海河流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将全省49条入海河流99个断面设定水质考核目标,并增加总氮指标,每月对监测结果实行全省通报,对超标断面严重的市县采取实行约谈、扣缴生态补偿金等措施,对总氮超基准值断面所在县区实施预警。2019-2020年省级扣缴生态补偿金2580万元,全部用于污染防治,以切实压实属地政府治河主体责任。同时组织沿海城市开展入海河流达标攻坚和消除劣V类专项行动,秦皇岛市对9条入海河流总投资约10亿元实施河道整治、生态湿地建设等20余项工程,沧州市投资约1.75亿元对4条入海河流实施河道清淤、生态治理等5项工程,唐山市实施全域治水、清水润城,使入海河流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二是治河先治污,大力开展陆源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沿海重点流域2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其中秦皇岛、唐山市污水处理厂排出的中水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沧州市达到地表水准V类。推动沿海地区大力开展城乡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农村污水管控与治理全覆盖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同时相继推行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做到涉氮重点行业816家持证排污,以持续削减总氮等污染物入河入海量。
三是严控直排海污染源,有序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两年来,沿海三市持续加大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整治力度,对秦皇岛港、山海关等区域企业直排口实施封堵,强化唐山、沧州直排海污染源企业监测执法力度,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实现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步骤有序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唐山试点先行,已完成1551个排污口监测、2250个排污口溯源和112个临时排污口的取缔拆除。对秦皇岛2家私自破坏已封堵的入海排污口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拆除,坚决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排污口清理工作。
四是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陆海协治新模式。2020年2月省水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在沿海区域全面推行湾长制的通知》,各级政府一把手担任湾长,建立了省、市、县、基层四级湾长及湾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将全省海岸线划分16个责任湾区,111个责任湾段,明确各级湾长147人,使每一处海湾、每一寸岸线都有人管,初步建立了陆海协同联治的海洋环境治理新模式。
五是多部门协调配合,合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河北海事局等省有关单位加强协调联动,采取了一系列攻坚措施。比如省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强化削减沿海城市和海上大气污染物;沿海三市投资约4.7亿元,修复岸线17公里,修复滨海湿地1229公顷;连续两年安排专项资金7400万元,加强渔港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建设,清除违法或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水养殖8000余公顷;基本实现港口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船舶垃圾达标处理;同时持续实施渤海增殖放流和渔民减船转产工作,2019年-2020年累计已放流水生生物苗种21.74亿单位以上,海洋捕捞渔船从2017年的4113艘下降到2019年底的3480艘,削减了15%。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推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六是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做好环境风险防范,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安全。我省相继举办了河北海域船舶溢油、船载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演练,以强化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自2018年海警部门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河北海警局,商定出台海上环境执法协作配合试行办法,先后对唐山海域、沧州海域等部分油田人工岛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联合开展“碧海2020”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海洋工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海警部门部署开展“冀海守护2020”执法大会战,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盗采海砂行为,查处海砂案件20起,查扣海砂16.3万吨。全省各级渔政机构持续开展清理取缔“绝户网”等禁用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共清理取缔各类违规渔具1.8万余副,累计拆解、整治涉渔三无船舶1459艘,查获违反伏休规定渔船92艘,没收渔获物约14吨,刑事强制措施47人,有效打击了海上各类渔业违法行为。
七是以“美丽海湾”的保护与建设为引领和主线,谋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省以管用、好用、解决问题为目标,深入实地调研,反复研究,目前已编制完成《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为“十四五”期间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
第三,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成果还不稳固,入海河流稳定达标、陆源污染控制、海陆协作、海洋开发建设污染防治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省将巩固治理成果,做好明年乃至“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入海河流等陆源污染物监管,稳定并逐步改善入海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分类推动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实现直排海污染源监管常态化。三是加强海上污染源管控,力争明年出台《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升级。四是协调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恢复。五是强化海洋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六是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强力推进美丽海湾的建设工作,其中2021年拟重点打造秦皇岛湾,为全省美丽海湾建设打造样板,初步实现“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建设目标。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实现美丽海湾的建设目标。
谢谢大家!
回答记者提问
河北日报:请问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助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方面都开展了那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师校军: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省领导多次指挥调度,研究部署。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实行分管厅长负责制。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取得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
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方面,2015年我省启动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集中连片推进科学施肥、精准用药,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四年实现负增长。大力推进机械施肥标准化、配方施肥个性化、统供统施专业化、灌溉施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多元化,大力推行检疫执法制度化、监测预报精准化、病虫诊断网络化、减量控害全程化、综合防控绿色化、统防统治专业化。主要农作物氮肥利用率达到39%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2%,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4.9%,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4%,均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完善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6%,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任务目标;开展农膜源头防控和调查监测,探索建立标准膜补贴、示范应用降解膜、探索“以旧换新”回收机制,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6.57%;以提升秸秆直接还田质量和离田利用效益为突破口,强化政策创设和措施保障,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36%,名列全国前茅,多次在全国会作典型发言。
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方面,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是全国第一个完成划分并经省政府审定通过的省份,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全省22个市县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养殖区、禁养区和限养区,大力推广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海水立体生态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2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64家,开展增殖放流87.89亿单位,有效加强水生生态环境修复。
在农业投入品管控方面,在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综合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兽药GMP规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兽药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饲料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兽药饲料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可以说,我省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产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在农业农村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延伸绩效考核中名列全国第一,评为“开展污染治理攻坚战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
下一步,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解决全省农业环境污染重点问题,推动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强化种养殖业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保护,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加快补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支撑。
谢谢。
长城新媒体集团:能否再详细介绍一下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有关情况?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郭电光:
《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美丽海湾”的保护与建设为统领,强化绿色发展引领,巩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果,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存在的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省海洋自然环境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我省将近岸海域初步划分为海洋生态功能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渔业资源保障区、港口和临港产业区4类区域,共划分湾段13个,其中跨市湾段1个,独立湾段12个。
按照“海湾环境质量良好、海湾生态系统健康、亲海环境品质优良”等“美丽海湾”的基本要求,我省拟推进实施重点海湾污染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亲海岸滩“净滩净海”、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工程项目,持续实施入海河流全流域系统治理,推进涉水企业提标改造,全面落实湾长制,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和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突出抓好旅游旺季北戴河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确保全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同时,我省拟利用三个“五年规划”的时间,分类有序推进“美丽海湾”的保护与建设工作。“十四五”期间,我省拟完成秦皇岛湾及秦皇岛北部亲海旅游区、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区块、黄骅港绿色港口发展区等湾段的“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到2025年,建成美丽海湾岸线长度约125公里,约占我省岸线长度的25%。“十五五”期间,拟推进七里海湾、滦河口生态功能区、唐山湾和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等绿色港口发展区的“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涉及岸线长度约255公里,约占我省岸线长度的53%。“十六五”期间,拟完成唐山东部、西部、沧州北部等生态健康养殖及渔业资源保障区和沧州南部亲海空间拓展区等湾段的“美丽海湾”建设,涉及岸线长度约105公里,占全省岸线长度的22%。通过三个五年计划,15年的持续发力,逐步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到2035年,力争基本建成“水清滩净、渔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为实现“美丽中国”、“美丽河北”的建设目标贡献环保力量。
燕赵都市报:今年以来,我省推行湾长制成效如何,完成了哪些主要工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
今年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湾长制,到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相应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同时配套建立了巡查制度和反馈督察制度,到目前已经明确各级湾长147人,其中省级湾长1人,市级湾长7人,县区级湾长36人,基层湾长103人。秦唐沧三市及沿海县区相继出台了湾长制工作方案,把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纳入湾长制工作内容,其中县区级湾长划定责任区,基层湾长划定责任段,责任区、责任段之间无缝衔接,而且在海湾岸边显著位置设置湾长公示牌170多块,公示牌标明了湾长及湾管员名称、责任海域、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湾长根据巡查制度加强巡湾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再按照督察反馈制度盯办整改。截至目前,各个市级湾长结合重点工作开展了巡湾,县区级湾长累计巡湾140多次,基层湾长累计巡湾880多次。各基层湾长单位建立了湾管员队伍,每日对责任湾段进行巡查,专职负责海湾保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等工作,做到每一寸海湾都有人负责、有人管。
下面我再简单介绍一下沿海三市湾长制工作成效。
秦皇岛市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个是制度比较健全,海湾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结合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秦皇岛市相继制定出台了湾长制会议制度、湾长巡查制度、湾长制联合执法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今年新建6座入海河口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站,实现入海河流入海污染物总量和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实时在线监测全覆盖。同时秦皇岛市初步建成海洋环境监管指挥中心,对全市重要浴场岸滩、渔港等实时监视监测。二是开展全市海岸线综合整治。相继开展了沙滩和渔港环境卫生整治,目前累计清理垃圾、藻类3万吨,修整沙滩256万平方米,打通浴场17处,清理、拆解涉渔“三无”船舶1000余艘,全市岸滩及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弃渔业设施清理清运完毕。
唐山市突出以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为重点,发挥湾长制重要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唐山市已分县区建立了入海排污口台账,累计完成1551个排污口监测、2250个排污口溯源和112个临时排污口和无排水功能的点位取缔拆除,出台了《唐山市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选取曹妃甸区先行开展入海排污口命名及标志牌试点工作,下步要建设一批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
沧州市比较突出的特点是推动重点问题整改。比如渤海新区巡湾发现问题6个,对责任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已完成限期整改;黄骅市巡湾发现问题6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海兴县针对巡湾发现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今年重点清理违占虾池面积约420亩,拆除修船厂6家,清理僵尸船10条,非法码头5个。
下一步,我省将结合明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制定和完善湾长制工作要点,本着管用、好用、解决问题的原则,逐步推动沿海三市进一步完善巡湾制度,建立考核与奖惩制度等,提升管理保障能力,切实发挥好湾长制的作用,推动我省海洋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3位嘉宾的翔实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与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中心联系。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