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河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关于制定我省2021—2025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的通知》。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适应生态环境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充分发挥“排污权交易”经济杠杆作用,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河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市及相关企业意见建议,并经过专家评审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北省2021—2025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
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和有效期:二氧化硫7500元/吨、氮氧化物9000元/吨、化学需氧量6000元/吨、氨氮12000元/吨。有效期为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规范交易行为。排污权交易应在自愿、公平、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和优化环境资源配置的原则下进行。
加强交易价格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为交易底价,市场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基准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