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河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对河北省委、省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进行了介绍。
陈国鹰透露,对于公众比较关注的建立监察体系问题,河北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建河北省环境监察与大气环境管理办公室,各市县也要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办事机构。
此外,省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今年6月底前进驻各市,对市县两级全面开展监察工作。监察工作主要采取日常驻点监察和定期督察巡视两种方式,尤其是抓好日常驻点监察,通过列席市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调阅资料、走访调研、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检查和函询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严格考核奖惩,坚持该奖的奖、该罚的罚,着力健全可操作、可检查的考核奖惩体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各种情形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对监察工作中该发现没发现的进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地党委、政府的责任,也追究驻点专员办公室的责任,确保把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
陈国鹰还介绍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所提出的“六个强力推进”:
一是强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提出整村整乡整县推进煤炭替代和清洁、高效、集约利用,建设全省清洁取暖体系。加快农村散煤综合治理,今年134个县(市、区)启动城乡气代煤、电代煤工作,传输通道城市确保20个、争取26个县(市、区)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到2020年平原农村地区取暖散煤基本“清零”。
二是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压减,今年6月底前全部关停取缔“地条钢”,按计划压减过剩产能,确保完成2017年和“十三五”产能压减任务。实施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分批分期实施关停搬迁。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今年年底前779家重点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基本消除 散乱污”企业污染。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0Cs)综合防治,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对标管理和深度治理。
三是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化交通运输组织结构。提升地方铁路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比侧。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2017年11月1日起,除节假日外,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保定、廊坊和石家庄主城区。降低港区污染排放,到2020年逐步实现“船用岸电,以电代油”。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今年9月底前传输通道城市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四是强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提出把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健全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到2018年,全省施工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OO%。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强化工业料场扬尘控制,2017年重点行业实现规范管理,2020年底前全部实现规范管理。严禁秸秆露天焚烧,2 01 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五是强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提出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省露天矿山进行综合整治、深度整治。对1170个有证露天矿山继续实施停产整治,到2018年底,经整治仍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加强对矿山、矿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对政府已明令停产整治而拒不停产或擅自生产的非法行为,实行常态化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