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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发文!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转移处置危废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0-10-26

 关于征求《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丁鹤、张龙
 
  电话:(010)65645770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   抄送单位名单.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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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险废物   环保管家   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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