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公路项目验收声环境敏感点监测疑问予以回复。详情如下:
来信: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552-2010中6.5.3.1监测布点原则提出“同一敏感点不同距离执行不同功能区标准时应相应布设不同的监测点位“以及6.5.3.2声环境敏感点监测 b)监测频次”监测2d......每次监测20min。“对此有一个疑问:对于同一敏感点即执行了不同功能区时需相应布设不同监测点位,在进行噪声监测时,同一敏感点不同功能区的监测点位是否需要同时监测?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