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 词汇(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与土壤环境相关的词汇,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 词汇》。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11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赵国华
电话:(010)65645274
传真:(010)65645274
邮箱:biaozhun@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