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今年的《意见稿》较去年政策有多项变化,包括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两地方案合并、两阶段设置环保目标以及12月底前力争完成2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等。《意见稿》中还有哪些与钢铁煤炭行业息息相关的要点?梳理如下:
一、京津冀和汾渭平原两地方案合并,实施范围不变
2020年《意见稿》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两地方案合并,无增减。实施范围包含了《汾渭平原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地区。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 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 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 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 (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二、分两阶段设置环保目标
今年《意见稿》中并未像去年一样设定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的目标,而是将年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并对“十三五”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城市进一步提高环保要求。
2020年10-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
2021年1-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2天以内;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3 天以内。
三、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去年京津冀和汾渭平原两地区的秋冬季环保政策中都不再提及错峰生产,而改为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按照A、B、C级企业分级实行动态管理。
今年的《意见稿》提出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对39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按《技术指南》有关指标严格执行,原则上,评为 A 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 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应严格落实《技术指南》中不同预警级别各绩效等级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
四、2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目标
《意见稿》中提出要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在2020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2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河北省完成1.1亿吨、天津市完成1200万吨、山东省完成4000万吨、河南省完成1300万吨、山西省完成2000万吨、 陕西省完成600万吨,各省(市)至少树立1-2家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示范企业,发挥区域内引领带动作用。
首钢、河钢、太钢、德龙、 建龙、山钢等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要发挥表率作用,集团位于区域内的钢铁企业力争2021年3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五、推进“公转铁”,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推进“公转铁”重点工程,大宗商品铁路运输比例制定具体目标。提升铁路货运量,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 煤炭、焦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原则上达到80%以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投、国家能源集团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汾渭平原的火电企业煤炭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要达到80%以上。
六、加强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储存和输送,2020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