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对雾霾形成机理研究,提高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扩大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范围,强化应急措施。
五要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对偷排、造假的,必须严厉打击;对执法不力、姑息纵容的,必须严肃追究;对空气质量恶化、应对不力的,必须严格问责。同时还强调,要靠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来治理雾霾,也就是要形成雾霾治理的活力,这是一个很系统的行动方案,也是有针对性的系列举措,如果将这些措施落实到位,2017年的空气质量改善一定会有新的进展。
《环境保护》:除去大气污染治理之外,2017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还需要着重克服哪些问题?
李佐军:除去上述大气污染治理外,2017年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还应当重点关注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还有生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因为空气污染仅仅是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重点抓的一个方面,目前水污染的形势也比较严峻,所以对重点流域的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还要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另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也不容忽视。
其中,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而言,最主要的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重点区域启动重要的生态修复工作,还要完成退耕还林等方面的工作。此外,在制度建设方面,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资源环境的监测预警机制等都是要给予重视的。
《环境保护》:河长制应当如何更好落实?推行过程中有怎样的难点?
李佐军:河长制2016年就已经推出,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河长制的落地、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对治理流域污染来说,河长制是非常关键性的一项制度。因为河长制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明确了责任,把每一条河流的每一段都明确了责任人,责任非常具体,事后有考核评价,通过河长制真正把每一条河流、每一条河流的每一段的污染治理落到实处,这会使得流域污染治理取得新的进展。
推行过程中的难点就是“决心”问题,决心大难点小,决心小难点就大。任何事情的实施和推进都是有难度的,过去没有做过现在正在推进和实施的很多工作都是需要有相关的制度和配套措施、监督机制、奖惩机制来做保障,同时还会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但是不管难度怎样,只要我们有决心,下大决心,把河长制当成一件大事去干,不管困难有多大,都会被克服。
《环境保护》: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扎实有效去产能”,在去产能的过程中面临的压力如何?怎么去有效克服?
李佐军:去产能会涉及到很多行业,很多行业都与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煤炭行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另外,钢铁行业、机动车行业、城市建筑行业等也会对生态环境保护产生较大影响。“去产能”这项工作是可以同时起到多方面作用的,一方面,去产能需要调整经济结构,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这是去产能的一个重要目的;另一方面,去产能还能解决资源环境方面所面临的压力,正因为如此,2016年全年国家加大了去产能的力度,同时也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去产能,全年退出钢铁产能超过6500万吨、煤炭产能超过2.9亿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显然,去产能的最终任务还没有完成,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强调,2017年要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一项任务就是要去产能,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去产能这项工作有了新的任务和目标。提出2017年要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同时,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
去产能这项工作比较复杂,难度也比较大,面临很多难题。比如说,如何安置职工,尤其是一些“僵尸企业”在处置过程中下岗职工的安置,还有就是“僵尸企业”的债务怎么处理,去产能相关行业企业资产如何重组,以及去产能后这些企业与后续企业如何衔接等。这些都是去产能过程中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近一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为此,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比如针对职工安置问题,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要及时拨付,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针对企业的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也有专门的政策来应对和保障。总的来说,去产能涉及到的面比较多、范围比较广,因此需要多措并举、稳妥推进,在优化经济结构的同时有效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