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8%,达到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4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4.0%,重污染天数不高于31天;2020年9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力争实现全省排名“后二十”清零。近日,《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决定在8—12月开展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行动。
坚决推进结构调整
强力推进产能压减。2020年底前,完成煤电行业去产能任务15.3万千瓦,相应生产设备确保9月底前停止排污。强力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关停,年底前完成相关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加强清洁能源供暖。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电代煤3.36万户、气代煤8.43万户,共11.79万户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强力推进扬尘污染治理
开展工地扬尘全面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扬尘污染源防控,对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市政绿化施工及主城区三环以内、城乡接合部裸露地面等扬尘排放源开展全面排查,建档立卡,集中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强化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大城区道路水洗机扫力度,做到路面不起尘,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对城乡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硬化、覆盖等抑尘措施。
加强矿山和砂场扬尘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完成279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绿化任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取缔三环内经营性露天砂场。
推进机动车污染整治
强化主城区车辆监管。严禁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在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道路通行。强化蓝牌货车管控,对于低于国Ⅳ标准、燃料为柴油、非封闭式的蓝牌(轻型、微型)货车不再办理通行证。
加强重点路段通行管理。早晚高峰在重点路段(建设大街与健康路交口、青园街与和平路交口、青园街与中山路交口、建设大街与中山路交口、翟营大街与裕华路交口、育才街与东岗路交口、体育大街与东岗路交口、红旗大街与南二环交口、靶场街与中山路交口)安排专门警力疏导交通。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
加强对重点钢铁企业的指导帮扶,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提升环保治理能力、合理调整生产计划、设备检修等方式,将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压至最低,确保企业在7月份排放量的基础上再降低20%。
进一步强化水泥、陶瓷、平板玻璃行业污染管控,2020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11家水泥企业、36家陶瓷企业、1家平板玻璃企业的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进一步强化电力行业(含自备电厂)环境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禁企业超计划生产,严控燃煤总量;全面加强电力企业用车监管,凡是公路运输的企业,所使用重型柴油货车必须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并于每月20日前向市大气办报备下个月的用车计划。
强化VOCs治理
强化重点行业VOCs污染管控。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喷漆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工序实施季节性错时(6∶00—18∶00)生产调控。
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加油站、储油库(不含柴油)装卸油时,实行错时作业,鼓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制定惠民政策,开展夜间加油优惠活动,引导市民选择夜间加油。
餐饮油烟污染整治。2020年10月底前,市内四区365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加强夜间露天烧烤高发期重点路段巡查工作,消除露天占道烧烤污染,禁止餐饮店未经处理油烟直排。
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整治
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管控,根据污染来源和污染物特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帮扶,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严格实施考核问责,对因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排名长期落后、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积极开展绩效评级工作。围绕47个重点行业,制定更加科学、精准的应急减排措施,在满足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一企一策”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