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峰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在组织制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等15个生活垃圾管理配套制度,将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广泛社会动员,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是当前的首要工作。”刘峰表示,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切入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分类知识进小区、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楼宇、进校园、进商场、进医院、进军营、进媒体。在目前分类小区覆盖率60%基础上,今年年底力争达到100%。同时,开放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推动开放区级街道垃圾分类体验馆,通过实地感受生活垃圾分类意义,促进市民群众自觉养成分类习惯。
为全力推进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地,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主要采取5方面措施: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精准定位,强化可回收物收集管理;结合实际,健全有害垃圾全链条体系;强化保障,提升末端设施分类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