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从8月3日举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三个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7月31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累计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18.86万家,发现问题1.39万家,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6990起。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个别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收集运输单位混装混运等问题。城管执法部门对群众举报强烈、违法行为严重的99起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据了解,个人生活垃圾分类存在问题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居民小区及周边道路,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违反规定倾倒建筑废弃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