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峰表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步入了法治化管理的快车道,市城市管理委将通过强化学校教育、加强示范引领、构建多级阵地,强化分类知识宣传。
为做好《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市城市管理委将通过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建立垃圾分类示范学校,提升学生文明素质,并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切入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分类知识进小区、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楼宇、进校园、进商场、进医院、进军营、进媒体,在目前分类小区覆盖率60%的基础上,年底力争达到100%。同时,开放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培训展示中心,滨海新区环卫工人之家展馆等宣教场所,开放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推动开放区级街道垃圾分类体验馆,实地感受生活垃圾分类意义,促进市民群众自觉养成分类习惯。
“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制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等15个生活垃圾管理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管理的力量。”刘峰表示,“我们还将总结推广‘北辰区宝翠花都’等社区分类模式,开展以街镇为单位整建制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老旧小区多的区域,采用‘整合物回从业人员+人工上门收集’模式,逐步实现可回收物收集正规化。对新建社区较多的区域,加大智能设备和互联网预约回收覆盖面,方便群众分类投放。对居住较分散的区域,鼓励社区便利店参与积分兑换,吸引群众分类投放。”
据了解,对于农村垃圾分类,市城管委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双桥河村”分类模式,实现分类桶入户、上门分类收集;结合智慧平台建设,推广“付村社区”,一户一码、文明积分分类模式,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结合翠屏湖退村还水工程,打造“洲河湾镇”分类模式,树立智能设备和分类厢房相结合分类新标杆。
针对市民关心的有害垃圾全链条体系、末端设施分类处理能力、分类收运监管等问题,刘峰表示,本市将进一步规范48个有害垃圾暂存点的运行措施,加强前段城市管理部门收集和后段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第三方运输、处理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实现有害垃圾管理全链条管理。到年底,全市将一共运行13座生活垃圾处理厂,确保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同时,推动建设北辰区大件垃圾处理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厂和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厂建设,实现更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分类收运监管方面,通过改装一批、购买一批、维修一批,全市配齐专业运输车辆,确保“四类垃圾、四种车辆、四条线路”分类运输,逐步加装车辆行驶和装卸记录仪,用技术手段规范收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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