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6月24日,环境部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7月1日后,在全国范围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据媒体报道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日,已有8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VOCs治理攻坚工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出《致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一封信》,并召开2020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提出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错时加油等4项措施推进VOCs治理攻坚工作。
6月30日,江苏发布《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
6月30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布《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倡议书》,呼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单位)全面提高企业(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
7月1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全面实施当天,浙江曝光全省首例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环境违法案件,某包装塑料生产企业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81万元。
上海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沪环气〔2020〕41号),涉及企业2362家。“走航监测车”已于近日首次上路,进行VOCs污染源定位,能嗅出上百种挥发性有机物。
河北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鼓励各加油站错时加油、卸油,减少臭氧污染高峰时段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山西省印发通知,自6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广东于5月21日印发《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